所謂所謂“滯留票”就是銷貨方已經報稅,但卻沒有購貨方的認證信息,稅務機關通過對滯“滯留票”的核查,可以發現那些帳外經營(進貨不入賬,同樣銷貨時也不入賬)達到偷逃增值稅的目的企業。
因此核查“滯留票”主要是檢查購貨方是否入賬,因此主要看妳公司是否將貨物計入庫存帳和計入收入。
如果公司將貨物計入庫存帳,收入計入公司的營業收入就沒有問題了。
如果公司沒有將貨物計入庫存帳,銷售收入也沒有計入公司的營業收入就有偷稅的嫌疑了。
處理如下:
提稅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滯留票產生的原因
壹是部分納稅人受利益驅動為隱匿進銷痕跡,采取購進商品貨物和銷售商品貨物都不入賬的手段偷逃稅款。因此,取得的進項專用發票不進行認證抵扣,形成滯留票。
二是部分企業采購人員取得的進項專用發票不慎丟失,未向財務等有關部門報告,致使進項發票超期不認證,形成滯留票。
三是有些納稅人由於支付不起貨款,銷貨方商品貨物已發出因此開具專用發票,但購貨方不能及時付款,銷貨方就始終壓著發票不給,因超期不認證形成滯留票。
四是有些納稅人開具的專用發票,由於開具錯誤,購貨方因此退票。銷貨方首先開具壹張與原發票內容壹致的紅字專用發票沖銷,然後再開具壹張正確的專用發票給購貨方。最初開具的錯誤發票雖然被紅字發票沖銷,然而這張專用發票超過3個月不能認證,形成滯留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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