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納稅人怎麽處理?
稅務機關有權先行通知企業欠繳的稅款。稅務機關如何清理未繳納的稅款?
欠稅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稅務機關依據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納稅期限的稅款。
稅務局欠稅怎麽辦?
任何形式的欠稅都有解決辦法。稅務局欠妳的,會有辦法退還或者提前處理。
同時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5%的滯納金。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對欠稅作了如下規定:
第四十四條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不納稅、滯納金和提供擔保。
第四十九條欠繳稅款數額較大的納稅人,在處分其不動產或者大額資產前,應當向稅務機關申報。
第五十條未納稅的納稅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或者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其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其財產,受讓人知曉情況,對國家稅收造成損害的,稅務機關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行使代位權和撤銷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行使代位權和撤銷權的,不免除納稅人未履行的納稅義務和法律責任。
第六十五條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以轉移、隱匿財產等手段阻止稅務機關追繳未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未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未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