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非壹次性補繳
1,所需條件,女方年齡54周歲,男方年齡59周歲,還款當年未領取失業救濟金和退休保險,仍需18周歲;
2.逾期分為兩種情況:年輕女性45周歲以下,男性55周歲以下,大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年輕女性的逾期期限從2000年10月65438日開始到現在,老年女性的逾期期限從2000年10月65438日開始到2002年2月65438日。
3.補繳社保類型,五險壹起上,不要單壹或合並,用私企補市內社保;
4、操作流程,單月10,青年人申報截止,老年人申報每月20日截止,截止後2個月內繳費,繳費後2個月內可在廣東社保查詢網1查詢到;
5.補充人員應提供廣州的社會保障號碼。沒有社保號的,先登記新號,再補繳並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
6.可同時進行多期還款,每期原則上應為兩年。報銷人員如果仍在廣州參保,不需要停掉當前公司的保險,只要直接補齊規定的年限即可。如果重復報銷,國家只能退還個人養老金,不能只補2000年6月65438日至2002年7月期間,需要銜接到2002年8月。
7.性價比高:社保費+社保利息+服務費+傷殘保障金補2012及以後+2008年及以後加急費補,當月社保網補,45歲及以上女性和55歲及以上男性每月10+調配費補。
第二,壹次性付款
壹次性支付業務有五種,註冊地為廣東省。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報考:
1,企業未參保人員。2011,1年7月前,與中央、省、軍隊駐穗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原單位為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因所在單位關閉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因法定時效無法承擔支付責任或者無法要求用人單位償還的。他從來沒有加入過我省的城鎮企業職工。
2、未參保集體企業人員。原單位為中央、省屬、軍隊駐穗集體企業,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人員。
3.機關事業單位離職人員。1978 6月1後,離開原單位前的工作時間不能視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原身份為幹部、正式工。
4.宗教教員。2012年2月前年滿60周歲仍在我省從事宗教教育活動的宗教教職人員,可自願按照屬地原則壹次性繳費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5、提前離開省屬國有集體企業的人員。6月1978至6月1、1993、65438+2月31,離開原企業,離職前工作年限未達到國家和省有關計算連續工齡政策規定的,不能視為原固定工,有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上述人員根據不同的支付類型,按照以下流程進行分類:
壹、1、2、3、4類超期人員。
申請材料: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個人自願壹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申請表》應填寫封存的個人檔案復印件。第四類逾期人員提供我省省級宗教事務部門出具的教職人員身份證明,教職人員所在宗教活動場所或宗教團體出具的經省級宗教事務部門審核的60周歲前在我省從事宗教教育活動年限的證明。申請人等待受理並收到受理回執。
領取審核結果並選擇繳費期間,申請人應按回執上的查詢時間到省社保局業務大廳領取《壹次性繳費審核表》或《審核結果通知書》。不符合辦理該業務條件的,應當接收核查結果並簽字確認。符合辦理壹次性繳費條件的,領取審核表並簽署個人信息和工作年限後,選擇繳費年限。辦理時,申請人在審核表上選擇填寫壹次性繳費年限,省社保局根據申請人選擇的繳費年限計算應繳納金額,並加蓋省社保局業務專用章交申請人簽字確認。
繳費申請人應當自簽字確認繳費金額之日起3個月內,持《壹次性繳費審核表》到省級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辦理壹次性繳費手續。因申請人原因逾期繳納的,應當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5個工作日後,後續業務申請人需向地稅部門壹次性繳納全部費用,需要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或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參保手續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或辦理養老保險費壹次性繳納或延期繳納,可按現行相關規定和程序在我局相關窗口辦理。
二、第五類逾期人員
申請材料: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在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任意壹家銀行開立的銀行卡或活期存折原件及首頁復印件1份;封存的個人檔案復印件;後參保申請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或有效證明;填寫《個人自願選擇壹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和《委托銀行自動結算社會資金委托書》。申請人等待受理並收到受理回執。
領取審核結果選擇繳費期間,申請人根據回執上的查詢時間到省社保局業務大廳領取《省屬企業人員提前離崗申請壹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審核表》或《審核結果通知書》。不符合辦理該業務條件的,應當接收核查結果並簽字確認。符合辦理條件的,領取審核表後,簽字確認個人信息和工作年限,然後選擇繳費年限。辦理時,申請人在審核表上選擇填寫壹次性繳費年限,省社保局根據申請人選擇的繳費年限計算應繳納金額,並加蓋省社保局業務專用章交申請人簽字確認。
繳費申請人自簽字確認繳費金額之日起3個月內,將核準的應繳費金額存入其提供的銀行賬戶,待公示後扣款。如因申請人原因導致逾期扣款不成功,須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後續業務扣款成功後,申請人如需在後參保地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或需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參保手續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或需辦理養老保險費壹次性壹次性繳費或延期繳費的,可按現行相關規定和程序在後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相關窗口辦理。
2017廣東省社會保障滯納金繳納新規及計算方法為依法規範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加大征繳力度,增強繳費單位和個人依法繳費意識,有效遏制欠費,維護參保人員合法權益,促進繳費單位和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繳費義務,決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對欠繳的社會保險費按規定征收滯納金。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欠繳社會保險費是指繳費人未按照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或者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辦理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審批手續的,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地方稅務機關統壹征收社會保險費的通知》,繳費人未按照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 除補繳滯納金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二是由於社保經辦機構、地方稅務機關或銀行等部門原因,導致繳費人不能如期繳納當期社會保險費的,由地方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但不收取滯納金。
三是根據省地稅局、省財政廳、省社保局、省勞動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管理局、財政廳、勞動廳關於征收社會保險費具體操作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社會保險費滯納金從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次月的16日起按日計算。
四、管理和征繳單位應在征繳期結束後,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電子信息系統提供的數據,及時核對管理和征繳單位的欠費清單和欠費數據,向欠費單位發出《責令限期繳納社會保險費通知書》,並按法定程序和方式告知欠費單位欠費金額和逾期繳納的後果。
登記分局、稽查局要加強對管理企業和單位參保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的檢查,落實與稅務同查的工作程序,密切與征收管理單位的溝通。
繳費人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滯納金的,負責征收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匯繳。
五、各單位要認真做好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加滯納金的宣傳解釋工作。各單位可利用廣播電臺、報紙、網站等媒體廣泛開展宣傳工作,同時通過辦稅服務廳、社保登記大廳發放宣傳單,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補繳政策解釋和經辦人員業務操作指導。要讓繳費單位和個人了解逾期繳費收取滯納金的規定,促進繳費單位自覺依法按時足額履行繳費義務。
計算方法:
各險種總繳費*逾期天數*萬分之五,天數從次月第二天開始計算。4月份補繳社保1 . 2 . 3,3月2日起計算1的滯納金天數,4月2日起計算2月的滯納金天數,3月沒有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