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數字經濟發展中對稅務部門的要求有:改革現有稅制、完善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創新稅收征管制度、引入區塊鏈技術、采用人工智能技術分析納稅人行為等。
1、改革現有稅制
首先,在納稅主體界定上,數字經濟下,產業平臺化發展已成為常態,傳統龍頭企業、各類互聯網企業積極打造平臺生態,提供各類信息撮合、交易服務和物流配送等綜合服務,賦能數字經濟跨越式發展。
2、完善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
首先,稅收優惠的範圍要擴大。壹是在數字企業認定標準確認的基礎上,將行業認定優惠政策轉移到企業認定優惠政策,滿足數字企業認定標準的企業便可以享受特定的優惠政策,從而更好促進數字化和工業化的融合發展。
3、創新稅收征管制度
首先,把握現代化稅收征管的核心風險管理。在數字經濟下,風險管理需要大數據來支撐,稅收系統可以從整合現有各應用系統相關業務的數據,構建統壹、規範、權威的數據庫,強化風險管理統籌調度,提高數據橫向關聯與縱向挖掘的數據分析能力,建設大數據應用專業隊伍,監控分析納稅人、稅務部門、第三方等信息的有效性和準確性,加強審計。
4、引入區塊鏈技術
將我國現行以票控稅的稅收征管方式轉變為信息管稅方式,將財務核算、稅收征管和消費者維權逐步統壹到交易監管信息平臺上,並利用該平臺上的記錄作為稅務管理的數據,使稅務部門能夠突破稅企信息不對稱的難點,全面掌握納稅人生產經營情況,切實提高稅收治理水平。
5、采用人工智能技術分析納稅人行為
幫助有關稅務部門實施有效的資源統籌、收入預測和稅收風險管理。同時,依靠技術和數據,人工智能技術幫助配套稅務人員信息系統的有效構建,用於評估稅務工作人員各方面的能力與取向,以高效管理稅務工作人員的執法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