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理條件
(1)夫妻投靠。
(2)父母投靠子女家。
(3)子女投靠父母家庭。
(4)跟隨父神
(5)離婚人士返回家園。
(6)已在外地安排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辭職(退伍)回原籍的。
(七)購房入戶
(8)連續居留七年以上的人員
(9)外國人、外籍華人、無國籍人、華僑和臺灣省居民入籍。
(10)報名
(11)本市大學、中專畢業生畢業後遷回。
(12)退學搬回來
(13)工作調動
(14)招聘招聘
(15)大中學生異地畢業分布
(16)優秀農民工
(17)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
(18)異地安置的退役士兵
(19)復員軍人
(20)家屬
(21)本科畢業生自己找工作。
(二十二)投資
(23)捐贈
(24)離休幹部異地安置
註:遇1至12只需到各派出所,遇12需到市局。
二。加工材料
(1)情侶加盟所需材料:
1,夫妻雙方申請表;
2.身份證;
3.結婚證;
4.計劃生育證明或計劃生育證明服務證明(違反計劃生育的,應在證明中註明“社會撫養費已足額繳納”並附“繳費收據”),男55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免辦計劃生育證明;
5、具有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和節育證明;
6、遷出和遷入戶口簿。
(2)父母投靠子女家所需材料:
1,父母子女申請;
2、申請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證、戶口簿;
3、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申請人戶籍證明及雙方關系證明。
(3)子女投靠父母家庭。
1,父母子女家庭應用;
2.身份證;
3.結婚證;
4、《計劃生育證明》或《計劃生育證明服務證》(違反計劃生育的,應在證明中註明“已足額繳納社會撫養費”,並附“繳費憑證”);
5.孩子出生的醫學證明;
6.節育證明;
7.遷出地和遷入地的戶口簿;
8.如果孩子已滿16周歲,提供在本市就讀的證明。
三、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
四、搬運地點
當地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