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費附加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3%征收,地方教育費附加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2%征收。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有增值稅和消費稅的,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委托國稅機關征收,征收憑證由省級國稅機關統壹印制。地方教育附加應當與教育費附加壹並征收,繳入地方國庫,納入地方預算管理,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征收教育費附加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通過預算支出予以安排;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部門通過基金預算安排。
教育經費現狀
(壹)教育投資總量快速增長。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教育投資,教育投資大幅增加。
(二)教育經費投入逐步多元化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明確提出了基本適應國情和教育改革發展的教育指標,即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4%的目標,從而在壹定程度上保證了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的主渠道。與此同時,為進壹步緩解國家財政投入造成的我國教育經費短缺,我國逐步實現了由過去單純的政府投入向國家、社會、外商、學校、集體、個人多元投入的轉變,從而使國家財政性教育支出在教育總支出中的比重逐年下降,而非財政性教育支出在教育總支出中的比重明顯上升。
(三)教育經費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
為了全面了解各級教育經費的供求情況,監督各級政府對教育的投入,規範和加強學校收費管理,合理利用有限的學校資源,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我國政府及其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先後制定了壹系列管理辦法和規定。並積極探索高校資助機制,加強教育專項資金管理和學校財務管理,收到了積極效果。
法律依據:
貴州省教育經費籌集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發展教育事業,保障教育經費來源穩定並逐年增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教育經費是指財政用於教育的撥款、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以及依法通過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