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號)
《省人民政府關於第壹批取消下放管理層級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已經2011年6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長:趙克誌
二〇壹壹年七月十日
省人民政府關於第壹批取消下放管理層級
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依照《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環境建設年活動的有關要求,省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省直單位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開展了全面清理。經審核論證,省人民政府決定公布第壹批取消、下放管理層級和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事項127項,其中:取消行政許可事項40項,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許可事項68項,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事項19項。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許可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後續監管,既要防止出現以備案、核準等名義進行變相許可,也要防止出現行政許可項目取消或下放管理層級後監管職能“缺位”或“不到位”的現象。要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環境建設年活動的有關要求,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範許可流程,創新管理方式,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行政許可權力運行的監督。各市、縣級行政機關要將省級行政機關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名稱、設立依據、申請條件、審批程序、審批期限、收費標準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目錄和示範文本等在辦公場所和網上公示,並按要求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做好服務工作。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40項)
2.省人民政府決定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68項)
3.省人民政府決定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19項)
附件1:
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40項)
部門序號 項目名稱 法律依據備註省公安廳1 郵政局(所)安全防範設計審核及工程驗收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2004年6 月29日公布) 2 護照延期審批 《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1986年12月3日國務院批準,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公布, 1994年7月13日國務院批準修訂,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公布)省民政廳3與境外合資、合作舉辦社會福利機構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412號,2004 年6月29日公布)省司法廳4 律師資格的考核初審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和國主席令第65號,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正)《律師資格考核授予辦法》(司法部令第43號,1996年10月25日發布) 5 社會法律咨詢服務機構審批 《貴州省社會法律咨詢服務管理條例(1996年11月29日貴州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04年5月28日貴州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修正案) 省環境保護廳6 從事生產、使用、銷售射線裝置和從事含有放射性的來料加工涉及放射性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排放環境影響報告表(書)的批淮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號,1989年10月24日公布)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7 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選址審批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2004年 6月29日公布)省文化廳8 演出經紀機構邀請外國表演團體或個人來華在歌舞娛樂場所進行6個月以內的定點營業性演出審批 《國務院關於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