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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荔浦公安局發布關於城區道路限制車輛通行的通告

關於城區道路限制車輛通行的通告

為緩解荔浦市城區道路交通堵塞,優化交通組織,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決定結合城區道路及環城路網的情況,將部分車輛分流到外圍環城道路行駛,請受限車輛提前繞道通行。現將有關內容通告如下:

壹、受限城區道路範圍:

(1)以國道321線荔桂路與高速路口交匯處為界城區內道路迎賓路段——龍口路段——馬仔頭路段——三十米街路段——玉雷灣路段;馬仔頭路段——百匯廣場路段——荔平路路段——亞華路段;

(2)以國道323線與五裏圓盤交匯處為界城區內道路中園路路段——濱江南岸、北岸全線路段——沙園路路段——荔塔路全線路段——亞華路段;

(3)以國道323線與南環路口、北環路口交匯處為界城區內道路荔苑路段——荔柳路路段——百匯廣場路段——馬仔頭路段;荔塔路(五十米街)全線路段——荔金路路段——禦景路路段——體育路路段——市場路路段——望江路路段——市政路路段——城濱路路段——中園路路段。

二、受限車輛類型:車長大於6000mm且總質量大於4500kg以上的貨車、核載人數19人以上的載客汽車、危化品運輸車、農用車、拖拉機、工程技術車輛等。

三、受限時間:每日6時至22時,禁止通行城區道路。

四、公交車、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五、荔浦市汽車總站以及集聯公司名下“桂林方向”營運大客車行駛路線改為:荔浦市汽車總站——四號圓盤——三號圓盤——二號圓盤——荔苑路段——北環路;“平樂方向”營運大客車行駛路線定為:荔浦市汽車總站——中園路路段——五裏圓盤——平樂方向;“蒙山方向”營運大客車行駛路線定為:荔浦市汽車總站——中園路路段——五裏圓盤——蒙山方向;“柳州方向”營運大客車行駛路線定為:荔浦市汽車總站——四號圓盤——三號圓盤——二號圓盤——荔苑路段——柳州方向。

六、對違反本通告的,由荔浦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七、本通告自2020年?1月20日0時起施行。

八、上述受限車輛如需通行城區道路,應按規定到指定地點辦理《荔浦市城區道路車輛通行證》。

1、辦證地點:

(1)荔浦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交警大隊業務窗口;

(2)荔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違法處理廳業務窗口。

2、辦證時間:

市政務服務中心: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大隊違法處理廳: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辦證需提供材料:

(1)個人辦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車輛運輸單、住建部門審批許可(如有需要)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企業(單位)辦理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車輛行駛證、車輛運輸單(載貨說明需企業加蓋公章)、住建部門審批許可(如有需要)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辦理《荔浦市城區道路車輛通行證》,需按規定在通行證上寫明通行時間、通行線路、載貨說明等,受限車輛可憑此證在規定的通行線路通行,但嚴禁在交通高峰期間通行,高峰時間:(7:00—9:00?17:00—19:30);此證不得轉借、塗改,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

荔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0年1月10日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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