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企業為安置殘疾人員支付的工資,是指企業要據實扣除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再加上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的100%。附加扣除符合以下條件:(1)已依法與每名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且安置的每名殘疾人已在企業實際工作。
(2)每壹位被安置的殘疾人都按照企業所在區縣人民的國家政策,按月足額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3)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定期向每名殘疾人實際支付不低於省人* *批準的適用於企業所在區縣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4)具備安置殘疾人的基本設施。
增值稅和營業稅:稅務機關根據本單位實際安置的殘疾人人數,在征收定額時退還增值稅或減免營業稅。
限額:按實際安置的每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具體限額,確定為區縣適用的省人* * *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000元。
國家鼓勵企業增加就業,支持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並依法對下列企業和人員給予稅收優惠:
(壹)吸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的企業;
(2)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
(三)按規定比例安置殘疾人或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
(四)從事個體經營並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
(五)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
(六)國務院給予稅收優惠的其他企業和人員。
為了促進就業,國家會依法對哪些企業和人員給予稅收優惠?《就業促進法》第十七條規定,國家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支持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依法對下列企業和人員給予稅收優惠:(1)吸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並符合條件的企業;(2)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三)按規定比例安置殘疾人或者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四)從事個體經營並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五)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六)國務院給予稅收優惠的其他企業和人員。
能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招用的壹般都是殘疾人。。還要看各地、各時間段的政策。比如對應屆畢業生、下崗職工再就業、軍人等,有時也會有優惠。
主要是為安置殘疾人支付的工資(加100%扣除)和為安置國家鼓勵的其他就業人員支付的工資(國務院另有規定)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企業招用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三年內按實際從業人數依次抵扣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
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動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此範圍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根據《財政部、民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支持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7]46號),“2。對貿易企業、服務企業和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以及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經營實體,新增崗位中,新招用的自謀職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三年內實際招用人數依次抵扣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提高5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此範圍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本條所稱服務型企業,是指《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註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36號附件)中的不動產租賃服務、商務輔助服務(不含貨物運輸代理和報關服務)、生活服務(不含文化體育服務)。納稅人根據職工人數和簽訂勞動合同時間核定企業減免稅總額,每月在減免稅總額內依次抵扣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納稅人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少於減免稅總額的,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為限;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大於核定的減免稅總額的,以核定的減免稅總額為限。納稅年度終了,企業實際減征或者免征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低於核定減征或者免征稅額總額的,企業應當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企業所得稅。當年未完成扣除的,不結轉到以後年度扣除。計算公式為:企業減免稅總額= ∑本企業每名自謀職業退役士兵本年度工作月÷12×定額標準。企業從招收自謀職業退役士兵的次月起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當月,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以下材料備案:1。新招自謀職業退役士兵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役士兵證》或者《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役軍官證》;2.企業與新招用的自謀職業退役士兵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3.本年度企業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工作計劃表(見附件);4.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四。本通知執行期限為10月2017 1日至2月2019 12 31日。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按照減免稅備案管理,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2019年2月31日未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
創業可享受1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
2、零就業家庭、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3.畢業那年的大學畢業生。(專科畢業生指實施高等教育的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年份是指畢業的自然年份,即2月31日1至1日。)
為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支持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國家依法對下列企業和人員給予稅收優惠: (壹)吸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且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企業;(2)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三)按規定比例安置殘疾人或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四)從事個體經營並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五)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六)國務院給予稅收優惠的其他企業和人員。並對符合第四、五條規定的,有關部門要在經營場所上給予照顧,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
企業雇傭退伍軍人有哪些稅收優惠?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通知
關於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4]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更好地支持城鎮退役士兵自主創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支持城鎮退役士兵自主創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0號)精神,現就城鎮退役士兵自主創業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1.新設立的吸納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就業的服務型企業(廣告、桑拿、* * *、網吧、氧吧除外)達到當年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營業稅及其附加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人數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超過1年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可在三年內按計算的減免比例減免企業所得稅。減收比例=(當年企業新招用城鎮退役士兵和自謀職業人數÷企業職工總數× 100% )× 2。
二、城鎮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就業新設立的商業零售企業,新安置的城鎮自謀職業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三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人數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超過1年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可在三年內按計算的減免比例減免企業所得稅。縮減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的自謀職業退役士兵人數÷企業職工總數× 100% )× 2。
對新設立的從事商品零售、批發業務的商業零售企業,安置城鎮自謀職業退役士兵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後,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定額扣稅。當年扣除不足的,可以結轉下壹年度繼續扣除,但結轉期不能超過兩年。
三、《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支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0號)下發後從事以下行業的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1.從事個體經營的(建築、娛樂及廣告、桑拿、* * *、網吧、氧吧除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從事荒山、荒地、荒灘、缺水地區開發的,從有收入的年度開始,3年內免征農業稅。
3、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應納的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關於種植業、養殖業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
4.從事農業機械化、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業保險及相關技術培訓、家禽家畜水產動物育種防病的,按現行營業稅規定免征營業稅。
四、《通知》所稱新設立企業是指((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支持城鎮退役士兵自主擇業優惠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4〕10號)下發後新設立的企業。原企業的合並、分立、改制、改組、擴建、搬遷、轉產、吸收新成員、變更領導或隸屬關系、變更企業名稱等,不能視為新企業。
本通知所稱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規定的經營活動的企業。
本通知所稱商業零售企業,是指有商品經營場所和櫃臺,不生產自己的商品,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的商業零售企業,包括百貨商店、超市、零售店等。,直接從事綜合類商品的銷售。
本通知所稱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是指符合城鎮安置條件,並與安置地民政部門簽訂《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領取《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的士官和義務兵。
5.以上優惠政策自2004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執行,之前繳納的稅款予以退還。
六、《通知》發布後,現行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和其他支持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仍按原規定執行。企業同時適用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和原優惠政策的,可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能累計執行。
七、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具體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和民政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