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央、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以下簡稱《綱要》),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根據綱要,執法的重點將轉移到市縣政府。2016年底前,各地各部門將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壹次嚴格清理。未通過執法資格考試的,不予授予執法資格或者從事執法活動。
2015遼寧省開展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執法專項檢查,清理全省行政執法主體,再次明確執法主體資格,清理非法“臨時執法工”、“合同工”。
2016,16 2月底,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辦宣布,在全區行政執法人員專項清理行動中,清理出執法隊伍2萬余人,行政執法人員不再有“臨時工”。
今年3月2016至6月2015,山東省開展了行政執法人員專項清理,* * *清理不合格行政執法人員3萬余人。同時明確,所有未經考核確認的行政執法人員,壹律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
2007年8月1,2065438,《河南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正式生效,對申領《河南省行政執法證》的人員條件和申領行政執法監督證的人員範圍作出了詳細規定。嚴禁不具備規定條件的人員申領行政執法證,嚴禁工人、勞動合同制工人和“臨時工”執法。
擴展數據:
臨時工問題本質上是壹個從“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的問題。
“臨時工”是現實中存在已久的群體,但也是法律上不存在的概念。電視劇《人生的好日子》從壹開始就展現了上世紀70年代國企給臨時工還款的場景。
到了90年代,勞動用工制度發生變化,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法律意義上的“臨時工”壹詞已經不存在了。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雙軌制的用工模式仍然使得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中的勞動合同人員、勞務派遣人員和臨時借調人員被視為“臨時工”,情況屢見不鮮。
存在證明有需求。人員編制不足和事務繁雜的矛盾是很多地方“偏愛”臨時工的主要原因。現代社會治理越來越精細化,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職能不斷擴大,人員需求不斷增加,但很難跟得上定員。
比如有的地方城管部門反映,他們的崗位職責多達100,城市越來越大,但編制嚴格,只能招臨時工分擔任務。體制機制的理順需要時間,事實上的“臨時工”恐怕還會長期存在。
參考資料:
人民日報人民評論:用改革的力量解決“臨時工”的困難
新華網:臨時工屢屢成為“背黑鍋男”,應立法明確臨時工的法律地位。
新華網:執法“臨時工”太多?中央要求明年年底前嚴格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