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外語等級證書或計算機等級證書、成績單復印件等。
4.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張。
5.有關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並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為應屆畢業生的,需提供報名推薦表和學生證復印件。需註明培養方式,如因學校放假原因無法蓋章,可用就業推薦表復印件代替。
考生身份為在職人員的,需提供工作證復印件和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壹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考生身份為待業人員的,需提供待業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考生身份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需提供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考生身份為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人員的,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考生身份為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壹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復印件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考生身份為參加“三支壹扶”計劃項目人員的,需提供各省“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考生身份為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的,需提供由***青團中央統壹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其他事項
1.考生需對報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報考資料不全或信息虛假的,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並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2.逾期未來電、進行郵件確認或材料不全影響面試資格審核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時請考生攜帶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進行現場復核。
這些條件是需要符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