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分為筆試和面試。國考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測和申論。專業科目是壹些要求有專門科目考試的職位才能考的科目。國考面試包括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面試、半結構化面試和結構化小組面試。
公考考什麽科目?公務員考試的內容主要分為筆試、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與應用,考試範圍如下:
1.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量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采用客觀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試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
2、申論是測試從事機關工作應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根據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崗位、市級以下綜合管理崗位和行政執法崗位的不同要求,設置兩類試卷:前者主要考查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後者主要測試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執行能力、解題能力和寫作表達能力。
3.報考中聯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務部、文化部、對外友好協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韓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考生,也要參加外語水平考試。請在各部門的網站上查看考試大綱。
4.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由招錄機關確定。
公務員報名條件
1,中國國籍。
2、18周歲35周歲以下,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9+00月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