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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會計業務操作規程中預算收入的收取、劃分和報告的核算

(1)國庫集中處

國庫收到紙質繳款書或者電子繳款書信息後,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預算收入的收付申報:

1.審核憑證

(1)預算級次、預算科目、征收機關、征收國庫等要素是否填寫清楚;

(2)文字和數字金額是否壹致,字跡是否被塗改;

(三)付款人名稱、賬號、開戶行是否正確、完整;

(4)付款印鑒是否加蓋,印鑒是否清晰完整,與預留印鑒是否壹致;或者是否已經與付款人簽署了轉讓協議;

(5)付款人的存款賬戶是否有足夠的余額。

經審核符合要求的,國庫到征收處辦理稅款征收,否則按原渠道退回紙質繳款書或電子繳款書信息。

處理儲存

繳款人以轉賬方式繳款的,國庫征收處應當在紙質繳款書每壹頁加蓋當日業務轉賬印章,回單退回繳款人,繳款憑證由繳款人開戶銀行作為借方憑證,並及時與“待財政結算”科目下“待預算收入科目”的轉賬貸方憑證進行轉賬。與國庫聯網的,國庫征收處向國庫反饋轉賬成功信息,打印電子完稅憑證壹式兩份,壹份記賬,壹份交繳款人。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XX存款-付款人

貸: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預算收入專用賬戶。

付款人以現金支付款項的,國庫到征收處領取現金,在收據、存根上加蓋當日現金收款業務章後,將付款憑證退回付款人,並將付款憑證作為“現金”科目的借方憑證附後,及時將單獨作出的“待報預算收入科目的轉賬貸方憑證轉出。會計分錄如下:

借:現金

貸: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預算收入專用賬戶。

3.處理預算收入的報告。

國庫征收處將收到的繳款書金額與“待結算財政資金”科目下“待報預算收入專用賬戶”余額核對無誤後,及時通過大額支付系統或同城票據交易所將資金實時逐筆歸集或劃轉國庫,或通過小額支付系統將同意支付的小額支付借方業務收據發送國庫。通過同城票據交換方式轉賬的,國庫征收處制作轉賬借、貸方憑證,其中:借方憑證借記“待結算財政資金”科目下的“待報預算收入專戶”,貸方憑證連同紙質繳款書相關時間或電子繳款書信息清單壹並轉入國庫;通過支付系統進行支付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預算收入專戶。

貸款:存放在中央銀行等。

(二)鄉(鎮)國庫

1.預算收入的承認

(1)直接接收預算收入的處理。鄉(鎮)國庫直接收取預算收入時,應根據中央級、省級、地(市)級、縣(市、區)級、鄉(鎮)級的固定預算收入和* * *收入,制作轉賬借、貸方憑證,辦理轉賬,同時登記相關預算收入。會計分錄如下:

借:XX存款或現金

貸款: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XX專用賬戶。

(二)從國庫收取預算收入的處理。鄉(鎮)國庫收到國庫預算收入時,應認真審核轉賬憑證及相應紙質繳款書或電子繳款書信息(清單),發現問題及時查詢;審核確認後進行轉賬,並登記相關預算收入登記簿。中國人民銀行金庫的會計分錄是:

借方:同城票據交換等。

貸款:待報中央預算收入等。

代理金庫的會計分錄為:

借:從中央銀行存款等。

貸: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中央預算收入等。

(三)損失處理。對於已經收到,但因預算級次不清而待處理的資金,國庫應進行收費。其中,人民銀行國庫使用“待處理財政資金”科目下的“待處理資金”科目進行收費,代國庫使用“待處理財政資金”科目下的“待處理資金”科目。

中國人民銀行金庫的會計分錄是:

借方:同城票據交換等。

貸款:國庫待付款-待處理賬戶。

代理金庫的會計分錄為:

借:從中央銀行存款等。

貸款:待結算財政資金-待處理賬戶

被查出後,及時轉賬,登記相關預算收入登記簿。中國人民銀行金庫的會計分錄是:

借:國庫待結算-待處理賬戶

貸款:待報中央預算收入等。

代理金庫的會計分錄為:

借方:待結算財政資金-待處理資金賬戶

貸: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中央預算收入等。

2.預算收入的劃分和報告

(1)***收益分割。根據當日收到的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 * *共享收入,按照規定的* * *共享比例,制作* * *共享收入日報表,登記相關預算收入登記簿。中國人民銀行金庫的會計分錄是:

借:待報* * *享受收入。

貸款:待報中央預算收入

待報地方預算收入-XX戶等。

代理金庫的會計分錄為:

借方: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告收入* * *

貸款: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XX專用賬戶等。

(2)提前退稅的計算和轉移。按照上級財政和有關預算科目規定的提前退稅比例,於當日計算提前退稅金額,轉入本級預算收入,並在預算收入登記簿上登記。中國人民銀行金庫的會計分錄是:

借:待報中央預算收入等

貸款:待報地方預算收入-鄉(鎮)級戶

代理金庫的會計分錄為:

借方: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XX專用賬戶等。

貸: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地方預算收入專戶(鄉鎮戶)

(3)鄉(鎮)級預算收入結轉入庫。

(壹)實行地方預算總收入分成制度的鄉(鎮)國庫,應當根據本級財政當日的總收入和財務制度核定的分成比例,制作地方預算總收入分成日報表壹式三份,按規定蓋章,留存壹份,壹份報送同級財政機關,壹份隨轉賬憑證報送上級國庫。結轉入庫時,中國人民銀行金庫的會計分錄為:

借:待報地方預算收入-鄉(鎮)級戶

貸款:待報地方預算收入-縣級戶

地方財政國庫

代理金庫的會計分錄為:

借方: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地方預算收入賬戶(鄉鎮戶)

貸款: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地方預算收入賬戶(縣級戶)

地方財政國庫

未實行地方預算收入分成制度的鄉(鎮)國庫,鄉(鎮)級預算收入結轉國庫時,人民銀行國庫會計分錄為:

借:待報地方預算收入-鄉(鎮)級戶

貸款:地方財政資金

代理金庫的會計分錄為:

借方: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地方預算收入賬戶(鄉鎮戶)

貸款:地方財政資金

(四)預算收入的申報。上報中央、省、地(市)、縣(市、區)各級預算收入時,各級預算收入日報表壹式兩份,按規定蓋章後留存壹份。中國人民銀行國庫應將其他日報表以轉賬貸方憑證劃入上級國庫,轉賬借方憑證作為各報賬戶的記賬依據。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報中央預算收入(鄉鎮國庫)等。

貸款:待報中央預算收入(資金)等。

代理國庫憑轉賬憑證和轉賬貸方憑證向上級國庫另劃日報表,轉賬借方憑證作為各報賬科目的記賬依據。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XX專用賬戶。

貸款:存放在中央銀行等。

(3)子數據庫

1.預算收入的承認

(1)支庫收到征收機關電子繳款書信息後,自動核對電子繳款書要素。如核對有誤,將電子信息退回原征收機關,並發送給付款人銀行,或通過國庫管轄向付款人銀行發起小額支付的借記業務。分館收到錢後,會匹配相應的電子信息。如果匹配不壹致,將資金過賬到“待結算資金”科目下的“待結算資金”賬戶,進行查詢,根據調查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匹配壹致的,納入各待報賬戶,打印電子繳稅入庫清單作為記賬憑證附件,登記相關預算收入登記簿,並將轉賬信息反饋給稅務征收機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同城票據交換等。

貸款:待報中央預算收入等。

支庫接收稅務征收機關發送的自行匯繳電子繳稅信息,經核對無誤。收款後若款項與電子信息匹配,若匹配不壹致,則在“待結算國庫”科目下的“待處理賬戶”中過賬,並進行查詢,根據調查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匹配壹致,轉入待報賬戶,打印電子繳稅入庫清單作為會計憑證附件,並登記相關預算收入登記簿。同時將轉賬信息反饋給稅務征收機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同城票據交換等。

貸款:待報地方預算收入等。

分支國庫通過同城票據交換劃轉預算收入的處理程序,按照鄉(鎮)國庫辦理。

(2)支庫收到所轄鄉(鎮)國庫的預算收入日報表後,應審核日報表制作是否正確、轉賬憑證附件是否齊全,並根據預算級次分別與對應轉賬憑證金額、對應附件金額核對預算收入日報表總數。對於實行提前退稅和總額分成的鄉(鎮)國庫,還需要審核提前退稅和總額分成的計算是否正確。審核確認後進行轉賬,並登記相關預算收入登記簿。中國人民銀行金庫的會計分錄是:

借方:同城票據交換

貸款:待報中央預算收入等。

代理金庫的會計分錄為:

借:從中央銀行存款等。

貸: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中央預算收入等。

(3)因預算級次不清等原因待處理的款項,國庫應進行收費,相關手續按鄉(鎮)國庫相關業務辦理。

2.預算收入的劃分和報告

(1)支庫* * *收入的劃分按鄉(鎮)國庫辦理。

(2)提前退稅的計算和轉移。實行提前退稅的縣(市、區)分庫,應當按照上級財政和相關預算科目規定的提前退稅比例計算提前退稅額,扣除返還下級財政的數額後,轉入本級預算收入,同時登記相關預算收入登記簿。中國人民銀行金庫的會計分錄是:

借:待報中央預算收入等

貸款:待報地方預算收入-縣級戶

代理金庫的會計分錄為:

借方: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XX專用賬戶。

貸款: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地方預算收入賬戶(縣級戶)

(三)縣級預算收入繳入國庫按鄉(鎮)國庫辦理。

(四)預算收入的申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上報中央、省、地(市)級預算收入時,應當按照預算級次分別制作轉賬借方憑證和貸方憑證,辦理轉賬。以轉賬借方憑證作為待報賬戶的記賬依據,以貸方憑證作為發起國庫內部交易或提出同城票據交換資金劃轉的依據,通過聯網系統向上級國庫傳輸預算收入日報表信息。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報中央預算收入等

貸款:國庫內部交易等。

代理支庫預算收入日報表信息按上級國庫要求傳遞,其資金按約定方式撥付。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待結算財政資金-待報XX專用賬戶。

貸款:存放在中央銀行等。

當日不能上報的預算收入,應於次日上午上報;當日已轉賬,因通訊不暢等原因無法當日轉賬的,收取“待結算國庫”科目下對應的暫收戶。

(4)中央圖書館分館

1.預算收入的承認

(1)中心支庫辦理國庫通過征收處劃轉的預算收入,方式與支庫相同。

(2)中心支庫收到分庫預算收入,審核發現轉賬憑證要素有誤的,按資金結算中的程序處理。轉賬憑證要素核實無誤的,辦理轉賬。會計分錄如下:

借:內部資金交易-XX賬戶持有人等。

貸款:待報中央預算收入等。

中心支庫收到支庫上報的預算收入日常信息文件後,對以下內容進行審核:

①文件格式是否正確,要素是否齊全;

②文件的報告序號是否連貫;

③預算級次和科目使用是否正確;

(四)各級預算收入日報表的總金額是否壹致;

⑤國庫資金匯劃專用憑證金額是否與收到的對賬單總數壹致。

審核中如發現錯誤,中心分館應通知分館及時查明原因,更正後重新上報。審核無誤的,應當分次上報,同時登記相關預算收入登記簿。

2.預算收入的劃分和報告

(1)中心支庫享有的收入分成,按鄉(鎮)國庫辦理。

(2)預繳退稅的計算和劃轉按支庫辦理。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報中央預算收入等

貸款:待報地方預算收入-地市級戶

(三)地(市)級預算收入的結轉和入庫參照鄉(鎮)國庫辦理。

(四)預算收入的申報。中心支庫申報中央和省級預算收入時,應當按照預算級次分別制作轉賬借方憑證和貸方憑證,並辦理轉賬。轉賬的借方憑證作為待報賬戶的記賬依據,貸方憑證作為發起支付系統交易或提出同城票據交易所資金劃轉的依據,預算收入日報表信息通過聯網系統傳輸到上級國庫。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報中央預算收入等

貸款:大額支付交易等。

當日不能上報的預算收入,應於次日上午上報;當日已轉賬,因通訊不暢等原因無法當日轉賬的,收取“待結算國庫”科目下對應的暫收戶。

(5)子圖書館

1.預算收入的承認

(1)國庫經分支機構劃轉預算收入的辦理流程參照國庫分支機構辦理。

(2)分庫收到中心支庫的預算收入後,如審核發現轉賬憑證要素有誤,按資金結算中的程序處理。轉賬憑證要素核實無誤的,辦理轉賬。會計分錄如下:

借:大額支付交易等。

貸款:待報中央預算收入等。

收到中心支庫上報的預算收入日常信息後,按照中心支庫的審核內容辦理。

審核發現有錯誤,通知中心分館及時查明原因,改正後重新上報。審核無誤的,應當分次上報,同時登記相關預算收入登記簿。

(3)分庫收到總庫劃轉的應返還當地的跨地區所得稅收入後,憑相應的通信單據核對款項,辦理劃轉。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大額付款交易

貸款:要報告的地方預算收入

2.預算收入的劃分和報告

(1)***收入劃分按鄉(鎮)國庫辦理。

(2)預繳退稅的計算和劃轉按支庫辦理。

(3)省級預算收入繳入國庫按鄉(鎮)國庫辦理。

(四)中央預算收入的申報按照中央支庫辦理。

(6)普通圖書館

1.集中國庫會計

總庫收到中央預算收入繳款書相關次後,審核繳款書內容是否正確,繳款單位是否屬於集中繳款單位。發現問題要及時查詢。核實無誤後,轉賬。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同城票據交換等。

貸款:待報中央預算收入

借:待報中央預算收入。

貸:中央預算收入

2.核算從子行轉出的資金。

總庫收到分庫上撥的預算收入後,如審核發現下撥憑證要素有誤,應按資金結算中的程序處理。轉賬憑證要素核實無誤的,辦理轉賬。會計分錄如下:

借:大額支付交易等。

貸款:待報中央預算收入

收到分庫上報的預算收入日常信息後,按照中心分庫辦理審核事項。

審核發現有錯誤,通知分庫及時查明原因,更正後再報。經審核確認的,按規定比例計算應返還地方跨區域分享的所得稅後辦理入庫手續,並按預算科目和省份記入中央預算收入登記簿。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報中央預算收入。

貸:中央預算收入

國庫待結算金額-跨地區所得稅共享戶

應返還給地方的跨地區共享所得稅,按財政部的指示辦理退還手續。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跨地區國庫-所得稅共享戶待結算資金

貸款:大額支付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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