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納稅人和繳費人為中心,推進稅收和繳費便利化改革,從根本上解決“兩連勝”和“兩檢”問題,切實維護納稅人和繳費人合法權益,降低利息稅繳納成本,促進營商環境優化,建設服務型、以人為本的稅務機關。?
2.堅持優化、高效、統壹。調整優化稅務機關職能和資源配置,加強政策透明和執法統壹,統壹稅收、社會保險和非稅征管服務標準,推進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
3、堅持依法協調健全。全面落實依法治國要求,堅持改革與法定程序統壹推進,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實現國稅征管穩定、人民團結、權力統壹、幹部整合、社會效果良好。
4.通過改革,逐步建立優化高效的統壹稅收征管體系,為納稅人和繳費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便民服務,提高稅收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增強稅收管理能力,保障稅收職能充分發揮,強化稅收征管的重要基礎。
擴展數據: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後破的要求,堅持統壹領導、分級管理、統籌設計、分步實施,采取先掛牌後實施的“三定”規則,先將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再接受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的征管職責。
《改革方案》要求加強黨對稅務系統的領導,完善加強黨對稅收工作全面領導的制度安排,確保黨對稅務系統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優化稅務系統黨的領導組織結構,完善稅務系統紀檢監察體制,進壹步加強紀檢監察工作。
完善黨建工作機制,稅務總局承擔稅務系統黨建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地方黨委負責指導和加強地方稅務部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群團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形成各級稅務局黨委和地方黨委及其工作部門的合力。
《改革方案》規定了稅務部門的領導和管理體制,明確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管理體制將由國家稅務總局主導、省市黨委政府領導,以期建立健全職責明確、運轉順暢、保障有力的體制機制。
在幹部管理、機構編制管理、業務和收入管理、構建稅收政治格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國家稅務總局和各級稅務部門與地方黨委政府在稅收工作中的職責分工,有利於進壹步加強稅收工作的統壹管理,理順統壹稅制和分級財政的關系,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的積極性。
經濟日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