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法規沒具體說明,但有相應的其他限制性規定:
1、壹般來說註銷稅務登記證要開具證明,並註明15日內辦理工商執照註銷手續,但這不是法律規定,而是部門規定;
2、關鍵是超過15日後如何處理,現沒有法律處罰辦法,只是工商部門不給辦理執照註銷,但如果妳能說出正當理由,並有證明材料證明妳沒有經營活動(涉稅活動),壹般仍可辦理工商註銷的。所以只有要妳有正當理由,及時到工商部門說清楚並辦理執照註銷仍是可行的;
3、其實辦理稅務註銷後,妳如果再從事經營活動屬無證經營,是違法的,可依法處理;
4、事實上目前無證無照經營活動還是較多的,證照管理還有待於進壹步細化,重點對無證無照者怎樣管理,使有證有照經營者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擴展資料:
公司因下列原因之壹的,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3. 股東會決議解散;
4. 公司因合並分立解散;
5. 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工商註銷前應註銷稅務登記,但註銷稅務登記後沒有規定辦理工商註銷的時限。如果不註銷,工商機關回在每年年檢後,發出強制註銷通知書,沒有其他的後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