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備案流程是怎麽樣?
申請國稅登記證所需資料:
1、填寫稅務登記表壹式兩份。
2、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其他執業證件或批文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3、法人企業的驗資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壹份(個體工商戶不需要)。
4、有關合同、(為您提供工商代辦,商標註冊服務)企業章程、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壹份(個體工商戶不需要)。
5、法定代表人和董事會成員名單(個體工商戶不需要)。
6、個體業主、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通行證、回鄉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壹份,近期正面免冠大壹寸彩色照片三張。
7、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壹份(個體工商戶不需要)。
8、銀行帳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壹份(個體工商戶不需要)。
9、住所和經營場所證明(屬自有的,提供產權證明;屬租用的,提供租賃協議及出租方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10、掛靠主管部門的企業,附主管部門的證明。
11、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須附總機構的證明以及總機構稅務登記證副本和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12、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證件資料。
13、涉及外企業除需要提供上述資料外,代理記帳還需要提供外經貿委批文、批準證書。
壹般納稅人簡易征收備案是每個項目都要備案還是只要備案壹次?
建築業簡易征收壹次備案即可,後續出現的簡易工程項目不需要備案,資料留存備查。
2017年11月底,稅務總局發布了壹個文件《關於簡化建築服務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備案事項的公告》(2017年第43號),目的是進壹步深化改革,簡化辦稅流程。公告裏的第壹條內容如下“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按規定適用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計稅的,實行壹次備案。”公告內容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納稅人只要符合簡易征收,就應在按簡易計稅方法首次辦理納稅申報前,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備案手續。老項目備案提交《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或合同;甲供工程、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提交建築工程承包合同。
納稅人備案後,有其他項目需要選擇簡易征收計稅的,不需要備案,可以直接按照簡易征收計算。但是,相關的資料應當保存完整,用來備查。如果資料不完整,則不能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總結來說,按照最新的文件,建築業簡易征收壹次備案即可,後續出現的簡易工程項目不需要備案,資料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