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目的:為適應公司實施企業集團化管理模式的需要;理順集團財務管理關系,落實集團管理以財務管理為核心的指導思想;明確財務人員的職責,細化會計核算、強化財務管理;提高集團整體經濟效益,促進集團長期穩健發展,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集團本部及正常經營的各控股子公司。處於籌建期、停業期、註銷期的子公司和不具備獨立運營能力的業務單位,不需設置獨立財務部門,由集團指定專職財務人員負責相關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 管理原則:
(壹) 集權管理原則:集團財務機構及財務人員實行集權垂直管理,確保集團
協調有效地運營,實現集團整體利益最大化;
(二) 專業、高效原則:各級財務人員需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和管
理能力;財會機構的設置需精簡、高效;
(三) 內部牽制管理原則:通過職責分工和作業程序的適當安排,使各項業務
活動能夠自動地被其他作業人員查證核對;
(四)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以下不相容職務不能由同壹人擔任:1、出納與會計; 2、保管與會計;3、記錄總賬與記錄日記賬;4、業務經辦與授權批準、審核監督、會計記錄和財產保管;5、財產保管與會計記錄;
(五)約束與激勵原則:明確各級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質量要求,全面準確落實集團的財務政策和制度;建立科學規範的績效評估體系,根據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調整財會人員報酬、晉升、調離、續聘的依據;
(六) 價值原則:正確評價各級財會人員在公司價值創造過程中的貢獻。
第四條 文件內容
(壹)總則
(二)機構設置及職責
(三)崗位設置及職責
(四)人員流動管理
(五)工作考核
(六)薪資管理
(七)附則
第二章 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五條 財會機構
說明:1、以上財務機構職能圖根據集團發展戰略的需要規範化設置,具體崗位定編時根據集團各階段的經營規模、經營業務種類、經營管理要求、財務會計工作內容和業務量等情況從嚴確定,逐步到位。
2、以上圖例:實線“ ”表示直接管理關系,虛線“ ”表示間接管理關系。
第六條 財會機構委派制
集團實行財會機構委派制,即各控股子公司財務部為集團財務中心的派出機構,直屬集團財務副總裁領導,同時接受各子公司總經理日常工作方面的領導和管理。
第七條 集團會計核算部職責
(壹)建立集團會計核算制度,規範會計核算;
(二)建立集團會計報表制度,規範會計報表的報送;
(三)審核集團內各單位報送的會計報表,編制集團合並或匯總會計報表;
(四)辦理集團公司總部日常財務工作及會計核算工作;
(五)審核不設財務經理崗位的子公司的會計憑證及賬目;
(六)檢查、監督集團內各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
(七)擬訂集團稅務籌劃方案,並跟進已批準稅務籌劃方案的實施;
(八)審核集團內各單位納稅申報報表,檢查、防範稅務風險;
(九)集團總裁、財務副總裁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集團財務管理部職責
(壹)建立集團財務管理制度及預算管理制度;
(二)組織編制集團年度財務預算,審查、平衡集團內各單位的年度財務預算;
(三)指導、督促集團內各單位建立預算管理制度、推行預算管理;
(四)檢查、跟蹤集團內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必要時提出預算調整建議;
(五)監督、檢查集團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受控性及經濟有效使用;
(六)集團內新增固定資產、重要經濟合同等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財務意
見;
(七)調查、協助調解集團子公司之間內部交易結算價格的爭議;
(八)負責集團財會人員的招聘、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和任免建議;
(九)根據集團發展需要,擬訂財務戰略規劃和方案,對財務規劃和制度的執
行情況進行監督、分析和控制;
(十)集團總裁、財務副總裁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 集團審計部職責
(壹)負責建立集團內部控制制度和流程以及內部審計制度;
(二)檢查集團內各單位資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三)檢查集團內各單位經營活動的合法性、有效性、經濟性;
(四)監督、檢查集團內各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和執行情況;
(五)鑒證集團內各單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
(六)負責對集團內各單位主要經營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的離任審計工作;
(七)負責對有關參股單位和項目進行財務審計;
(八)集團總裁、財務副總裁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 集團投資管理部職責
(壹)建立集團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二)調查預測投資項目的投資環境,對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和評價;
(三)審核參股公司或合作公司財務賬目,提出投資建議和股利分配建議;
(四)跟蹤、監控參股公司或合作公司經營狀況,及時進行投資風險預警;
(五)辦理新投資項目有關財務事項;
(六)主持新投資項目籌備期或過渡期之日常財務工作;
(七)集團總裁、財務副總裁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壹條 子公司財務部職責
(壹)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公司的日常財務活動,協調、處理公司內部財
務關系;
(二)根據集團財務會計制度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
自身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制定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指導、監督基層單位貫徹實施;
(三)負責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工作,及時向集團和有關政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
(四)及時、準確、詳盡地向集團公司和所在公司的管理層反映經營狀況,為
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出謀劃策;
(五)依法進行稅務籌劃,及時向稅務機關報送稅務報表和納稅申報;
(六)負責辦理公司財務結算工作;
(七)負責公司各項資產的登記、核對、檢查、盤點清理工作,保證公司資產
的安全、完整和經濟有效地使用;
(八)負責組織公司各職能部門、車間、班組進行經濟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分解、下達成本指標,全面控制成本開支;
(九)負責編制公司財務預算,並組織財務預算的執行、檢查和分析。
(十)負責公司會計檔案的整理、保管、歸檔和移交工作;
(十壹)集團總裁、財務副總裁、公司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崗位設置及職責
第十二條 集團財務中心設置核算經理、財務經理、審計經理和投資管理總監各壹名。
第十三條 集團財務中心主要崗位職責及任職條件
序號 崗位名稱 崗位定位 職 責 任職條件
1 核算
1.擬訂集團會計核算管理制度;
2.擬訂集團會計管理制度及會計報表;
3.檢查、指導子公司財務部會計核算、報表編制及會計基礎工作;
4.審核子公司會計報表,並編制集團合並會計報表;
5.審核未設財務經理崗位的子公司的會計憑證及賬目。
6.審核集團公司費用單據和請付款;
7.負責集團公司賬務處理及報表編制;
8.負責集團公司稅務報表編制及報稅工作;
9.負責集團公司憑證裝訂及財務檔案保管;
10.負責集團外部財務審計機構的挑選、接待及溝通;
11.擬訂集團稅務籌劃方案並跟進落實;
12.審核各子公司納稅申報報表及資料;
第十四條 子公司財會崗位設置
生產性子公司可設置財務經理、會計主管、稅務會計、采購會計、銷售會計、成本會計、出納、倉庫核算員、車間核算員等崗位;銷售性子公司可設置財務主管、會計、出納等崗位;集團各子公司財會崗位可根據子公司的經營規模、經營業務種類、經營管理要求、財務會計工作內容和業務量等情況從嚴確定,具體由財務負責人提出申請,報財務副總裁批準。
第十五條 子公司財務經理崗位職責、職權及任職條件
崗位名稱 崗位定位 職 責 職 權 任職條件
財務
經理 直接上級: 財務
副總裁
直接下級:會計主管、成本主管及出納 1.負責擬定、修訂和監督實施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公司所有經營業務及經濟事項的財務監督。
2.負責公司財務部門對上、對外工作聯系,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事宜;有效督導下屬職員履行職責、並實施考核和激勵;
3.負責組織擬定財務計劃、財務預算、責任制方案,並監督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
4.負責組織公司全面成本核算、財務成果分析,研究經營業績、財務狀況、成本費用變動的趨勢及原因,為公司經營決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5.負責組織責任制考核、成本費用考核,積極尋求降低成本的途徑與辦法;
6.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決策,參與經營計劃的制定及重大經營、投資方案的評估、決策;
7.審核公司費用單據及請付款申請;
8.審核公司記賬憑證;
9.審核上報的公司財務報表及重要財務報告;
10.貫徹執行集團公司相關財經制度、政策;
11.完成集團總裁、財務副總裁、公司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1.有權參加公司相關會議,對公司整體運作發展提出建議;
2.有權知悉與本崗位工作有關的公司信息、業務信息。
3.有權在征得公司總經理同意下,對正在發生的嚴重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做出臨時制止的決定;
4.有權督導、考核公司下屬各單位的財務開支及資材管理事宜;
5.有權審核材料、設備、費用等資金支出事宜;
6.有權審核公司各項經濟業務內容的合理、合法、合規性;
7.有權對下屬職員的工作進行合理分配、檢查、考核,有權給予下屬職員適當的表揚、獎勵、批評、處罰和任免提議;
8.集團總裁、財務副總裁、公司總經理授予的其他職權。 1. 30-45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會計師或註冊會計師,
2. 5年以上同等崗位工作經驗;
3.熟悉財務核算、成本核算業務流程;
4.具備預算編制、財務管理等相關業務知識和能力;
5.有多年編制財務報表和財務分析經驗;
6.堅持原則、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7.熟悉電腦操作,熟悉財務軟件。
第十六條 子公司財務部其他崗位職責及任職條件
序號 崗位名稱 崗位定位 職 責 任職條件
1 會計
主管(總賬會計) 直接上級: 財務經理
直接下級:總賬、銷售、稅務等會計
1.按公司報銷制度審核費用單據;
2.負責公司的總賬核算、費用核算及其他往來核算。
3.編制公司對外會計報表及內部管理會計報表;
4.組織編制公司預算報表;
5.負責與出納核對現金和銀行帳,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6.負責本公司的會計檔案的建檔和保管;
7.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事項。
1. 25-40歲,大專以上學歷;
2. 5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會計師以上職稱;
3.能夠獨立處理企業全盤賬務;
4.能夠獨立編制會計報表;
5.熟悉預算、納稅申報等知識和流程;
6.熟悉電腦操作,熟悉財務軟件。
2 稅務
會計 直接
上級:
會計
主管
1.填制公司稅務報表;
2.負責公司的納稅、退稅申報、增值稅進項認證和其他涉稅事項。
3.負責開具銷售發票;
4.搜集、傳達最新稅收政策和要求;
5.辦理出口業務相關財務事項;
6.按期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報送會計報表;
7.財務經理、會計主管交辦的其他事項。
1. 22-40歲,大專以上學歷;
2. 2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
3.能夠獨立編制企業納稅申報表;
4.掌握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及其他稅種(出口退稅)等報稅知識和流程;
5.熟悉企業全盤賬務。
3 銷售
會計 直接
上級:
會計
主管
1.負責公司的銷售收入核算、應收賬款核算及銷售成本核算;
2.根據公司有關制度建立客戶檔案、管理客戶資信及賒銷授信額度,整理保管銷售合同、協議;
3.審核銷售發貨申請;
4.應收賬款的預警和催收跟進;
5.定期與客戶對賬,並簽訂對賬確認書;
6.配合法務部門,整理應收賬款老款清收資料;
7.編制銷售有關的內部報表;
8.建立出口業務臺賬及跟蹤相關流程進度;
9.財務經理、會計主管交辦的其他事項。
1. 22-40歲,大專以上學歷;
2. 2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
3.具備銷售核算基本技能和獨立處理賬務能力;
4.熟悉銷售業務、貨款結算流程及客戶信用管理;
5.熟悉熟悉電腦操作,熟悉財務軟件;了解企業全盤賬務。
序號 崗位名稱 崗位定位 職 責 任職條件
4 成本
主管
(成本會計) 直接上級: 財務經理
直接下級:采購、成本會計;倉庫、車間核算員 1.擬訂公司成本核算辦法和成本控制、考核制度;
2.組織推行成本控制考核;
3.負責組織原材料、應付賬款、生產成本、產成品等核算;
4.編制產品生產成本計算表;
5.編制公司相關預算報表和內部管理報表;
6.分析產品成本差異,提出改進措施建議;
7.組織編制或修訂產品生產消耗定額;
8.組織核實存貨賬面余額與實物,計提存貨減值準備或調整銷售成本,保證存貨價值與實際價值吻合;
9.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事項。
1. 25-40歲,大專以上學歷;
2. 5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會計師以上職稱;
3.精通成本核算流程和成本分配方法;
4.熟悉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
5.具有較好的文字、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6.熟悉電腦操作,熟悉財務軟件。
5 采購
會計 直接
上級:
成本
主管 1.負責公司的采購核算、應付賬款核算;
2.根據公司有關制度建立供應商檔案,整理保管采購合同、協議;
3.審核供應商付款申請;
4.根據合同、協議審核采購發票、材料入庫單,報告發現的價格異常;
5.定期與供應商對賬,並簽訂對賬確認書;
6.建立委托加工物資臺賬,核料及對賬;
7.財務經理、成本主管交辦的其他事項。
1. 22-40歲,大專以上學歷;
2. 2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
3.具備采購核算基本技能和獨立處理賬務能力;
4.熟悉采購業務、貨款結算流程及供應商管理;
5.熟悉電腦操作,熟悉財務軟件。
6 倉庫
核算員 直接
上級:
成本
主管 1.根據進、出庫單據登記收發存賬本;
2.監督倉管員根據出庫單發料;
3.建立物料庫存卡片,並根據收、發料單逐筆登記;
4.月末匯總進、出庫單據,編制物料收發存報表;
5.開展循環盤點和月末盤點,保證物料賬、實相符;
6.協助生產部門核實物料庫存和編制《采購申請單》;
7.對超儲、積壓、呆滯物料進行預警和處理跟進;
8.財務經理、成本主管交辦的其他事項。
1. 20-40歲,中專以上學歷;
2. 2年以上工作經驗;
3.熟悉產品結構和倉庫管理;
4.了解壹般會計知識,熟悉數量金額多欄賬;
5.堅持原則,責任心強;
6.熟練電腦操作。
序號 崗位名稱 崗位定位 職 責 任職條件
7 車間
核算員 直接
上級:
成本
主管 1.統計車間工時和產品產量,編制相關日報表和月報表;
2.根據工資制度,計算工人工資;
3.跟蹤車間物料流轉,盤點月末在制品;
4.協助歸集、分配生產成本和制造費用;
5.協助編制產品生產成本計算表;
6.協助核實產品生產定額;
7.建立車間設備臺賬,跟蹤設備使用狀況;
8.財務經理、成本主管交辦的其他事項。
1. 22-40歲,大專以上學歷;
2. 2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
3.熟悉成本核算流程和成 本分配方法;
4.熟悉產品結構和加工工藝;
5.堅持原則,責任心強;
6.熟練電腦操作。
8 出納 直接
上級:
財務
經理 1.辦理日常現金收付;
2.辦理日常銀行收付款業務;
3.辦理外匯核銷業務;
4.登記公司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
賬;
5.編制資金收支日報表、月報表;
6.保管庫存現金、票據及其他有價證券;
7.辦理與銀行有關的其他業務;
8.與會計核對現金、銀行存款有關賬目;
9.集團資金部門、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1. 20-40歲,中專以上學歷,本地戶口;
2. 2年以上工作經驗;
3.熟悉銀行結算業務;
4.了解壹般會計知識;
5.工作細心、謹慎,數字 概念較強;
6.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服務意識強。
9 開票
統計 直接
上級:
會計
主管 1.檢查開票資料審批手續是否齊全,售 價是否低於最低限價;
2.根據開票資料,開具增值稅發票或普 通發票;
3.負責已開發票的移交的序時登記;
4.保管空白發票、整理保管發票存根;
5.財務經理、會計主管交辦的其他事項。 1. 20-40歲,中專以上學歷;
2. 2年以上工作經驗;
3. 掌握所開發票的業務種類;
4. 熟悉開票系統,能獨立操作;
5. 了解發票管理基本知識。
10 不設財務經理的子公司
財務
主管 直接
上級:財務
副總裁 1.按公司報銷制度審核費用單據;
2.負責公司全盤賬務核算。
3.編制公司對外會計報表及內部管理會
計報表;
4.制訂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流程;
5.負責往來對賬和其他科目賬實核對;
6.負責本公司的會計檔案的建檔和保管;
7.財務副總裁交辦的其他事項。 1. 25-40歲,大專以上學歷;
2. 5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
會計師以上職稱;
3. 能夠獨立處理企業全盤
賬務;
4.能夠獨立編制會計報表;
5.熟悉預算、納稅申報等知
識和流程;
6.熟悉電腦操作,熟悉財務
軟件。
第四章 人員流動管理
第十七條 招聘程序
集團新進財會人員的招聘,由集團財務中心會同集團人力資源負責組織,具體程序如下:
第十八條 選聘方式
集團新進財會人員采用筆試、面試和電腦操作測試相結合的方式,擇優挑選。
第十九條 轉正錄用
集團新進財會人員試用期滿,由集團財務中心會同集團人力資源負責組織轉正考核、評價,具體程序參照招聘流程圖(見第十七條)。
第二十條 儲備幹部
根據集團發展和投資項目的需要,集團儲備財務經理級幹部1-2名,儲備期壹般為6-12個月,具體崗位可掛職子公司財務副經理或集團審計主管。
第二十壹條 子公司財務經理的任免、調動
子公司財務經理的任免可由集團財務副總裁或子公司總經理提議,經集團財務副總裁同意,報總裁批準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主管級(包含)以下財會人員內部調動
主管級(包含)以下財會人員在集團內部調動時,應由所在單位的財務經理向集團財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經集團財務中心與相關單位人員溝通後,提出意見,報集團財務副總裁批準後辦理相關手續。嚴禁私自跨公司聯系調崗,壹經發現作辭退處理。
第二十三條 內部崗位競聘
為創造公平競爭的晉升環境,穩定財務人員隊伍,調動財會人員崗位成才的積極性,集團內各級財務崗位(含管理崗位)的人選優先從集團內部人員中選拔、招聘。
第二十四條 財務人員崗位培訓
集團財務中心負責統壹組織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提高各級財務人員的自身素質,確實履行好財務人員的理財職責。
第二十五條 辭職、辭退
(壹)財會人員因個人原因辭職應提前壹個月申請,否則視同自動離職(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不予結算工資;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公司保留遵循法律途徑追究責任的權利。辭職申請審批流程如下:
1、財務經理級(包含)以上人員辭職申請審批流程:
2、財務主管級(包含)以下人員辭職申請審批流程:
(二)財會人員因重大工作失誤或嚴重違法亂紀,不適合繼續留任的,由所在部門提出《辭退申請書》,依相應權責逐級審批後(具體審批流程參照本條之“壹”),交人力資源開具《辭退通知書》,通知相關人員辦理交接、離廠手續。
第二十六條 工作交接管理
(壹)為明確經濟責任,保持會計工作的連續性,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時,應該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二)財會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前,應該完成如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登記完畢,並結出各賬戶的余額;各類明細賬戶的余
額應與有關總分類賬戶余額核對相符,並填制“科目余額表”平賬,在最後壹筆余額後加蓋名章;
3、制會計資料移交清冊,列明應交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等內容。
(三)財會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需由監交人負責監交。財務經理級以下人員交接,由財務經理監交;財務經理(含不設經理的財務主管)交接,由集團財務中心派人監交;集團財務中心人員交接,由財務副總裁監交或派人監交。
第五章 工作績效考核
第二十七條 考核原則
(壹)客觀、公正原則:制定盡可能客觀、量化的考核指標及標準;
(二)突出工作實績的原則:在對德、勤、績、能全面考核的前提下,註重
對財務工作業績的考核;
(三)效益導向原則:衡量財務人員的業績以是否為企業創造了實實在在的
效益為標準;
(四)簡化、實效、逐步提高的原則:考評方法不求復雜,但求有效,考核
結果與財務人員的利益分配及晉升掛鉤。考評標準先粗後細,並隨著基礎工作的完善和公司發展需要而逐步提高。
(五)縱向逐級考核的原則:以財務線各級主管對下級進行考核為主,同級
之間或所在單位的橫向評價以及被管理者對上級的評價是縱向考核的補充。
第二十八條 考核內容、方法及範圍
集團財會人員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成績、操行、學識、工作態度、團隊協作等;考核方法采用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其中定量考核(工作成績)占80%,定性考核(操行、學識,工作態度、效率、質量,團隊協作)占20%。新進入集團未滿試用期的人員不參加此考核。
第二十九條 財務線各崗位考核評分表見附件。
第三十條 考核頻度
績效考核實行月度預考、季度兌現、年度總結。根據財會工作的特點,月度考核初定每月20日進行(遇節假日順延,後同),季度考核安排在每季末20日進行;年度考核安排在12月15日-25日進行。
第三十壹條 子公司財務經理的雙重考核
集團對子公司財務經理實行雙重考核,即由集團財務中心和子公司總經理分別對其進行考核,考核評分權重集團財務副總裁占70%,子公司總經理占30%。
第三十二條 考核的程序
績效考核采用上級考核下級的方式,即集團總裁、財務副總裁考核集團財務中心人員、集團財務中心考核子公司財務經理、財務經理考核會計、出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