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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有哪些職務?

國家稅務總局的領導職務有黨組書記、局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總審計師。

還有下設機構的各個正司長及副司長,如下:

1、辦公廳;

2、政策法規司;

3、貨物和勞務稅司;

4、所得稅司;

5、財產和行為稅司;

6、國際稅務司;

7、收入規劃核算司;

8、納稅服務司;

9、征管和科技發展司;

10、大企業稅收管理司;

11、稽查局;

12、財務管理司;

13、督察內審司;

14、人事司;

15、機關黨委;

16、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17、監察局;

18、巡視工作辦公室。

每個司局下面還設有多個處室,每個處室均有處長、副處長、科長、副科長、科員等。

擴展資料

國稅局業務

(壹)具體起草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並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與財政部***同上報和下發,制訂貫徹落實的措施。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壹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財政部備案。

(二)承擔組織實施中央稅、***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責任,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三)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並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四)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征收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和監督地方稅務工作。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擬訂註冊稅務師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七)負責編報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組織辦理稅收減免等具體事項。

(八)負責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金稅工程建設。

(九)開展稅收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國家(地區)間稅收關系談判,草簽和執行有關的協議、協定。

(十)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及出口退稅業務。

(十壹)對全國國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協同省級人民政府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實行雙重領導,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局長任免提出意見。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百度百科-國稅局

國家稅務總局官網: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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