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8]875號
撰寫日期:2008-10-3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規定的原則和精神,現就企業所得稅確認的若幹問題通知如下:
1.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於形式原則。
(壹)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收入的實現:
1.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賣方已經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入賬。
(二)符合前款收入確認條件,采用下列方法銷售商品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認收入的實現時間:
1.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銷售商品的,在完成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
2.預銷售商品的,在商品發出時確認收入。
3.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買方接受商品並完成安裝和檢驗時確認收入。如果安裝手續簡單,可以在發出貨物時確認收入。
4.以支付手續費的方式委托銷售商品的,應當在收到委托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3)售後回購銷售商品的,應當按照銷售價格確認已售出商品的收入,並將回購的商品作為外購商品處理。有證據表明不符合銷售收入確認條件的,通過銷售商品進行融資的,將收到的款項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高於原售價的,其差額確認為回購期間的利息費用。
(四)銷售商品以舊換新,銷售商品應按照銷售收入確認條件予以確認,收回的商品應作為外購商品處理。
(5)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給予的價格扣除,屬於商業折扣。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後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屬於現金貼現。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的金額,現金折扣應當在實際發生時作為財務費用扣除。
企業因銷售的商品質量不合格而在銷售價格上給予的讓步,屬於銷售讓步;企業因銷售的商品質量、品種等原因退回的商品屬於銷售退貨。企業已確認銷售收入的已售商品發生銷售折扣和銷售退貨的,應當在當期沖減當期銷售收入。
二、企業在每個納稅期末,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當采用完工進度(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壹)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這意味著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交易的完成時間表能夠可靠地確定;
3.交易中已經發生和將要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加以說明。
(2)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確定企業提供勞務的完成進度:
1.已完成工作的測量;
2.提供的勞務占勞務總量的比例;
3.已發生成本占總成本的比例。
(三)企業應當按照已收到或者應收勞務接受方的合同或者協議價款確定勞務收入總額,並按照納稅期末提供的勞務收入總額乘以完工進度減去上壹納稅年度累計確認的勞務收入,確認為當期勞務收入;同時,按照提供勞務的預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納稅期間累計確認的人工成本後的金額,結轉到當期人工成本。
(四)下列服務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規定確認收入:
1.安裝費。應根據安裝完成進度確認收入。安裝工作以銷售商品為條件,安裝費用在實現銷售商品時確認。
2.媒體費用。當相關廣告或業務活動公開出現時,應確認收入。廣告制作費應按廣告制作的完成進度確認。
3.軟件費用。為特定客戶開發軟件的費用應根據開發的完成進度予以確認。
4.服務費。包含在商品售價中的差異化服務費在提供服務期間分期確認。
5.藝術表演、宴會和其他特殊活動的費用。收入在相關活動發生時確認。如果收費涉及幾項活動,應將預收的款項合理分配到每項活動中,並單獨確認收入。
6.會員費。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時,只允許入會。其他所有服務或商品單獨收費的,在取得會員費時確認收入。會員申請成為會員或加入會員後,在會員期內無需付費即可獲得各種服務或商品,或以低於非會員的價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會員費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
7.版稅。提供設備和其他有形資產的特許經營費,在資產交付或資產所有權轉移時確認收入;提供初始和後續服務的特許權使用費在提供服務時確認。
8.勞動力成本。為長期向客戶提供重復服務而收取的服務費,在相關服務活動發生時予以確認。
三、企業以買壹送壹的自由組合方式銷售自己的商品,不屬於捐贈,銷售總額應按該商品公允價值的比例分攤並確認銷售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
2008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