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試行)》,主城區人口規模要適當控制。對位於二環路以內的道裏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各類新城區、開發區、工業園區除外),適當控制新增轉移人口登記落戶。
已購買住房,或國民教育中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技術工人、留學回國人員等引進人才,以及轉業幹部、隨軍家屬、投靠夫妻、父母子女相互投靠的,可在上述四個主城區二環以內落戶。主城區其他區域的落戶政策按非主城區執行。
擴展數據:
《關於進壹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試行)》構建規範有序、公平透明的落戶渠道,積極引導外地人落戶。保障有穩定就業和穩定住所的人員落戶,鼓勵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取得國家職業資格、具有國民教育中專以上學歷的勞動年齡人員落戶。優先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能適應城市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員問題。重點確保新型工業項目所需的各類管理和技術人才落戶。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人才落戶城市發展新區。
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後,因不能適應城鎮生活而回到原籍從事農業工作,或在城鎮積累壹定資金、資源、技能後回到家鄉創業,戶籍可遷回農村原籍。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堅持區別情況、分類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問題。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