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二:進口增值稅如何抵扣10分有點難。即使註冊了公司,也要符合以下條件才能抵扣這部分稅款:
1.申請增值稅的壹般納稅人資格
2.有足夠的增值稅投入。
如果以後經常有這種業務,可以試試。
如果只是意外,不妨找個同行業的壹般納稅人公司幫幫妳。
問題3: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流程。進口增值稅繳款書的證明具有特殊性。需要通過壹般的稅收征收軟件錄入相關信息,可以從國稅網站下載。輸入進口增值稅繳納信息後,點擊生成報表文件生成兩個數據庫文件,然後打開國稅網站-網上申報-上傳四聯收據,根據提示上傳相應的數據庫文件。
下個月初可以錄入並上傳這個月的繳款書,可以算作這個月的扣款。比如3月份的繳款書是4月初錄入上傳的,3月份申報增值稅的時候可以抵扣。
問題4:海關在進口環節征收的增值稅如何抵扣?向代理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由代理人按照規定征收增值稅,同時由海關向代理人開具的海關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增值稅,委托人不得使用繳款書抵扣稅款。
海關代開的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有兩個單位名稱,即既有進口代理人名稱,又有進口代理人名稱,只允許壹個取得原專用繳款書的單位抵扣稅款。申報抵扣稅款的委托進口單位必須提供相應的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正本、代理合同和繳款憑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問題5:進口貨物增值稅可以抵扣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第134號)中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僅限於下列增值稅抵扣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但本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 (壹)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二)從海關取得的完稅證明上註明的增值稅。
采納它
問題六: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如何申報抵扣詳細解答: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目前僅在河北省、河南省、廣東省、深圳市試行“先比對後抵扣”的管理方式,杭州市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在抵扣期間可自行在網上申報平臺申報抵扣。二、已取得2010 1之後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納稅人,應自開具之日起180天後,在第壹個納稅申報期結束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三、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抵扣不需要認證,而是通過軟件采集,在網上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作為附件提交。具體操作方法如下:(1)登錄VPDN網上申報平臺,進入軟件下載模塊,下載“壹般稅收數據采集軟件”。如果是安裝後第壹次使用,輸入企業的相關信息,進入操作界面,選擇要收取的發票類型,點擊“添加報表”,根據提示輸入繳款書上的相關數據,如出票日期、代碼(位於繳款書右上角)、導入端口代碼(繳款書代碼的前四位)、金額等信息,輸入完畢後點擊“保存”,然後點擊“數據申報”,按照指定路徑進行申報歸檔。(2)網上申報時點擊進入“海關憑證抵扣”附表,上傳通用稅務數據采集軟件生成的文件,然後進入附表2查看。相應繳款書的份數、金額、稅額等信息將顯示在附表2的第5欄。相應的稅額計入“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抵扣。
問題7:海關增值稅抵扣時限在180天以內。日期為2010,1的海關增值稅專用發票尚未過期,可以認證抵扣。它將於本月27日到期。請註意,27日是星期天,假期不延長。
問題8:壹般納稅人企業和進口貨物向海關繳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如何核算和抵扣?納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進口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
同時: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
貸:應交稅費-應交進口關稅。
出口商的形式發票:
借:庫存經銷商(原材料)
貸款:預付賬款(或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問題9:進口增值稅發票和關稅發票如何抵扣通常要看妳公司的產品。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除提交海關完稅證明抵扣清單紙質數據外,還應提交包含海關完稅證明抵扣清單電子數據的軟盤(或其他存儲介質),連同納稅申報表壹並報送稅務機關。未提交清單及電子數據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壹般來說,申報扣稅的委托進口單位必須提供相應的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正本、委托代理合同和繳款憑證,供主管稅務人員核對備案。否則進項稅不予抵扣。
海關代開進口環節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有兩個名稱,即代理進口單位和委托進口單位雙方名稱的,只允許壹個取得原專用繳款書的單位抵扣稅款。
申報和扣除方法:
1.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憑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即海關完稅證明)申報抵扣海關進口貨物票面所列增值稅金額。並應自簽發之日起90日後,在首次納稅申報期結束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期滿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2.海關完稅憑證不需要認證,要通過通用的稅收征收軟件進行征收(軟件由主管稅務機關免費提供給納稅人)。征收結束後,將從軟件中打印出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並將電子數據導出到文件中。
問題10:進口增值稅如何抵扣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廢舊物資發票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4]128號)附件1的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後開具的海關完稅證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進項稅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48號)的規定,已繳納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已支付貨款,其取得的海關完稅憑證均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