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社會治安維護
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致力於維護龍華區的社會治安穩定,通過加強巡邏防控、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開展安全宣傳教育等措施,為居民創造壹個安全、和諧的生活環境。
二、刑事偵查工作
分局設有專業的刑事偵查部門,負責轄區內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偵查人員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追蹤抓捕等手段,努力破獲各類刑事案件,保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
三、戶籍管理與出入境管理
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還負責戶籍管理和出入境管理工作。戶籍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居民的戶口遷移、出生登記、死亡註銷等手續,確保戶籍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出入境管理部門則負責辦理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以及對外國人的入境、居留等事務進行管理。
四、服務群眾與警民關系
分局註重服務群眾,積極回應群眾關切,解決群眾問題。通過設立咨詢窗口、開展便民服務等方式,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同時,分局還加強與群眾的溝通交流,增強警民關系,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和信任度。
綜上所述:
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作為公安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維護社會治安、打擊犯罪、服務群眾等重要職責。它通過加強社會治安維護、刑事偵查工作、戶籍管理與出入境管理等工作,為龍華區的居民創造壹個安全、和諧的生活環境。同時,分局還註重服務群眾,加強與群眾的溝通交流,提升警民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六條規定: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壹)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壹)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