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2022年海南公租房申請條件為:
1.具有本市主城區規劃範圍內的城鎮常住戶口,或者依法在本市繳納各項基本社會保險滿3年;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職稱,並與本市轄區內合法註冊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滿3年;新就業和外來務工人員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應當在本市實際居住滿8年;
2.申請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符合海口市公布的城鎮居民中低收入線標準。收入標準: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23182元;單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44000元以下;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所居住房屋為危房,或申請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符合本市公布的住房困難標準。住房困難標準: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未享受廉租住房配租、租住公有住房、房改購買公有住房、參與集資建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房等住房優惠政策的;或者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未將房屋有償轉讓。
5.申請人為省、市政府引進人才,或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榮立二等功的退役士兵的,其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可不受第1項規定的限制。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是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2.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是外來務工人員,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