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免稅政策是指對乘飛機、火車、輪船離島(不包括離境)旅客實行限值、限量、限品種免進口稅購物,在實施離島免稅政策的免稅商店內或經批準的網上銷售窗口付款,在機場、火車站、港口碼頭指定區域提貨離島的稅收優惠政策。
2011年3月24日,中國財政部發布《關於開展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試點的公告》,2011年4月20日起,海南省試點執行,成為繼日本沖繩島、韓國濟州島和馬祖、金門之後,第四個實施該政策的區域。
2020年6月29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7月1日起,海南離島免稅購物額度從每年每人3萬元提高至10萬元,且不限次數。離島免稅商品品種由38種增至45種,手機等電子消費類產品納入其中;同時取消了單件商品8000元免稅限額規定。
擴展資料
海南離島免稅政策的實施意義:
海南作為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和唯壹的熱帶島嶼省份,在區域發展布局中處於重要位置。為推動海南經濟社會發展,國家制定了建設海南國際旅遊島的重要戰略部署,並陸續出臺了壹系列政策措施。
在海南實施離島免稅政策試點,有利於改善海南旅遊環境、擴大旅客購物的規模、提高旅遊購物的檔次,促進遊客數量和人均消費增長,帶動以旅遊業為龍頭的現代服務業發展;有利於保持和發揮海南的生態資源優勢,支持海南綠色和可持續發展;有利於提升海南旅遊業的國際競爭力,切實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發展戰略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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