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行清算組備案。大家需要註意的是,公司分為多種性質,但是不管是何種性質,都應該成立清算組並開展清算工作。清算組將接管公司並開展接管公司財務、處理未完結業務、清算債務、分配剩余財產、註銷公司法人和營業執照。將各項事宜通知債權人,清算組整理好公司財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提出清算方案,最後報股東大會決議或負責機構確認。
2、需要註銷國稅和地稅登記證。
3、需要進行工商註銷備案。各位要註意了,這個步驟需要經辦人員帶上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大會決議、原始檔案到公司的主管工商局辦理備案。
4、登報公告。在進行登報公告之時,需要帶上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公司註銷股東會決議書及公告內容、到當地市級公開發行報刊辦理,登報45日以後,經辦人員需要再次到工商局辦理註銷申請。
5、三證註銷。說到三證註銷,嚴格上來說,這需要帶上營業執照註銷證明文件、三證原件到質監局註銷。
6、登記:公司在註銷過程中,必須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辦理對於賬戶的註銷:社保局、工商局、開戶行、質監局、公安機關、稅務局、報紙媒體。
壹、個體工商戶註銷需要攜帶的材料應有:
1.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書;
2.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3.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務登記證註銷證明;
4.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代辦的話需要提供委托書以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公司註銷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壹)清算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註銷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在清算進行完以後,才能進行註銷。
(二)登記
公司註銷過程需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或機構辦理相應賬戶註銷: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社保費用,然後註銷公司社保賬號。
2、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然後註銷公司的國、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自行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註銷。
4、工商局:辦理公司註銷備案,註銷營業執照。
5、開戶行:註銷公司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質監局:到質監局註銷公司的許可證例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註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三、註意事項
1.在《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海南)》公告營業執照作廢的,無需繳回已領取的紙質營業執照。
2.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需繳回公章。
3. 對領取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註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者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企業,由其自主選擇適用簡易註銷程序或者壹般註銷程序。
4、以下情形不適用簡易註銷: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調查或采取行政強制、司法協助、被予以行政處罰等情形的;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註銷登記前需經批準的;不適用企業簡易註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5、建立容錯機制,對於被終止簡易註銷登記的企業,允許其符合條件後再次依程序申請簡易註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壹百八十條第(壹)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