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分數成績合格規範
稅務師考試五個科目試卷卷面分滿分均為140分,合格規範84分。答卷由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評價與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閱。
二、分數成績查詢方式
考試分數成績合格規範經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認定,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政府稅務總局確定,由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發布。考生可於分數成績發布之日登錄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停止分數成績查詢,並下載打印分數成績單。
三、分數成績復核方法
考生如對自己分數成績存在疑義,可在稅務師考試分數成績發布之日起10個職業日內,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分數成績復核表並提交復核請求。中稅協考試辦將在分數成績復核請求完畢之日後10個職業日內停止分數成績復核,考生可經過報名系統查詢復核後果。
四、分數成績管理方法
依據《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施行方法》第四條的規則:“考試分數成績實行5年為壹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在延續的5個考試年度內參與全部(5個)科目的考試並合格,可獲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
免試局部科目的人員,須在延續4個考試年度內經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按90號文件規則,原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分數成績無效期順延,即2013、2014年度考試無效分數成績辨別順延至2019、2019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