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時間
2019年4月22日9:00至6月21日18:00。
二、報名條件
中華人民***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壹的,可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
(壹)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
(二)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以前年度考試中因違規違紀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不得報名。
三、報名程序
報名人員應通過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官網()“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報名(以下簡稱考試報名系統),具體程序如下:
(壹)新考生(首次報名人員)報名程序
新考生(首次報名人員)應登錄考試報名系統首頁,首先完成實名信息註冊,按規定填寫個人信息,並按要求上傳本人最近壹年1寸免冠白底證件照片(標準證件數字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下同)。選定報考科目。
(二)老考生(非首次報名人員)報名程序
老考生(非首次報名人員)應使用證件號或用戶名、密碼登錄考試報名系統,進入“個人中心”,核對個人信息,並重新上傳本人最近壹年1寸免冠白底證件照片,如個人信息有變化,應做相應修正。選定報考科目。
(三)網上交費
1.考試費標準:每科¥98元。
2.支付方式:可采用網銀、支付寶、微信等方式支付。
3.支付前應正確填寫發票信息,支付成功後,可打印電子發票。
4.交費完成視為報名程序完成,不予退費。
(四)特別提醒
1.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應填寫學生證學號。
2.持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錄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書編號。
3.報名人員可選擇全科或分科報考,交費前須認真核對個人信息和報考科目,並填寫考試費發票開票信息,最後完成網上交費。
4.補報名時間:2019年7月22日9:00至8月9日18:00。補報名期間,未報名或未完成報名程序的,均可繼續報名;已完成報名程序的,可增加、調換報考科目,或更改考試城市。補報名結束後,原則上不再受理報名或信息修改申請。
四、考試科目和考試範圍
考試科目:《稅法(壹)》、《稅法(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實務》。
考試範圍:《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9年)》確定的考試範圍。
五、考試方式
考試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
考試系統預裝6種輸入法:微軟拼音輸入法、谷歌拼音輸入法、搜狗拼音輸入法、王碼五筆型輸入法、極品五筆輸入法、萬能五筆輸入法。
不提供手寫板輸入設備與軟件。
六、考試時間和地點
(壹)考試時間
2019年11月9日
9:00—11:30 稅法(壹)
13:00—15:30 稅法(二)
16:30—19:00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2019年11月10日
9:00—11:30 財務與會計
14:00—16:30 涉稅服務實務
(二)考試地點
2019年全國***設考點城市151個(新增考點城市48個),具體考點城市可在考試報名系統查詢。
七、免試申請與審核
(壹)符合報名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免試相應科目:
1.已評聘經濟、審計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申請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
2.已評聘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申請免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
(二)免試申請程序
1.申請時間:2019年4月22日9:00至6月7日18:00;補報名期間申請時間為2019年7月22日9:00至7月31日18:00。
2.申請方式:登錄考試報名系統,進入“個人中心”免試申請欄目,填寫免試信息並上傳本人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電子圖片。
3.資格審核:免試審核為網上初審和領證現場實地審核相結合方式,由考生對所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初審時間:2019年6月10日18:00前;補報名期間初審時間為2019年8月5日18:00前。
八、考試用書
根據《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9年度)》,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用書編委會編寫5個考試科目的備考用書,由中國稅務出版社出版,預計5月底發行。
九、準考證打印
考試報名人員應於2019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5:00期間,登錄考試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考試中不認可電子準考證。
十、考試成績認定
(壹)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經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評價與考試委員會認定,報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由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發布。
(二)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壹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須在連續5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考試;免試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十壹、考試成績發布與查詢
考試結束後40個工作日,考生登錄考試報名系統可查詢考試成績,打印成績單(詳見成績發布公告)。
十二、資格證書申領審核與發放
全科考試成績合格(含免試)的考生應當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所在地註冊稅務師協會申請領取資格證書(最後壹科考試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
申請領取資格證書考生應持與報名信息壹致的學歷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免試材料原件,至所在地註冊稅務師協會進行現場審核。
審核通過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監制,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和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