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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是如何防止偷稅漏稅的?

眾所周知,漢武帝是漢帝國的締造者。打擊匈奴,需要資金支持,防止偷稅漏稅。漢武帝是如何防止偷稅漏稅的?

漢武帝推行的新財政政策中,計議和求情是最有效的措施之壹。所謂“計稅”,又稱“計稅”,原是中央政府向成年人征收的人頭稅,在秦朝時就開始實行。楚漢相爭時,天下大亂,賦稅不給。

為了增加中央政府的財力,漢王四年(前203年),劉邦下令15-56歲的年輕人給錢,每人每年交120元作為計算,計算變成了定制。漢武時期增加了“口稅”,規定3-14歲(從7歲開始)的未成年人每年要向政府繳納23元。口稅雖然絕對值不高,但稅基巨大,是中央政府的重要財政來源。

許多商人仍然隱藏他們的財產,拒絕幫助政府克服財政困難。於是,到了三年(前114),武帝又下令“勸諫”,由掌管,百姓為之請命。楊可的辭職傳遍了全世界,幾乎所有的商人都受到了指責。

梁武帝派禦史、廷和監察官分批到郡,對沒收的資產進行清理和處置,結果造成上億人的財產,數千萬奴婢,大郡數百頃土地,小郡數百頃土地。結果所有的商人都破產了,漢武帝把沒收的錢分給各個部門。水橫、少府、太傅、代農等機構設置農官,分別管理各縣、各縣的沒收土地。沒收的奴婢主要用於養狗、養馬、養牲口,在官府打雜。

訃告持續了近十年,直到元豐元年(110前)。鹽鐵官營損失慘重後,桑弘羊要求官員們彌補損失,賠罪。壹歲時,山東的曹肅增加到六百萬石,兩人都損失了五百萬帛。此外,請願沒收的大量農田房屋、奴婢和錢物,使西漢政府的財政狀況明顯好轉,這才停止了請願。

聽天由命、鹽鐵官營等政策為武帝對內對外的政績提供了物質保障,起到了加強專制中央集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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