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納稅人提交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納稅人註銷登記申請
2.以下業務監控條件均符合的,受理納稅人註銷登記申請
(1)納稅人稅務登記狀態為“正常”狀態;
(2)納稅人沒有留存有未繳銷的發票;
(3)納稅人不存在未註銷的防偽稅控資格;
(4) 納稅人不存在未註銷的出口退稅資格;
(5)納稅人不存在未報送資料采集(不包含本月);
(6)納稅人不存在未申報(不包含本月);
(7)納稅人不存在欠稅(含各類規費);
(8)納稅人不存在已發起未辦結的涉稅事項(資格認定、減免稅備案等);
(9)納稅人的房土兩稅稅源信息均已終止納稅義務;
(10)納稅人不存在未繳銷的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及跨區稅源登記項目;
(11)納稅人不存在土地增值稅信息;
(12)納稅人不存在多繳、未結報的稅收票證信息;
(13)納稅人不存在稅收違法行為處理流程未處理完畢;沒有在查的案件;不存在未完成的納稅評估。
材料清單
(1)非居民企業提供項目完工證明、驗收證明等相關文件
(2)《發票領用簿》,未驗舊、未使用的發票
(3)使用增值稅稅控系統的納稅人應提供金稅盤、稅控盤和報稅盤,或者提供金稅卡和IC卡
(4)《繳費登記註銷申請辦理表》。
(5)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6)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7)單位納稅人應提供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或董事會決議
(8)《清稅申報表》或《註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兩證整合”前納稅人)
(9)社保部門出具的清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