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合夥企業法》規定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合夥企業名稱中可以使用“公司”字樣嗎?最近看了壹本法學專著,發現有壹位作者的個人觀點值得推敲。筆者認為合夥企業名稱中可以出現“公司”二字,原因有二:(1)合夥企業名稱不可接受。合夥是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的壹種形式。國家規定很明確:
答:根據《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企業名稱由四個法定基本要素構成,即行政區劃名稱、品牌名稱、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比如“武漢市江夏區騰達商業銀行”。
行政區劃名稱是指企業名稱登記機關的上壹級行政區劃名稱。合夥企業的行政區劃名稱是指縣級以上的行政區劃名稱。比如“武漢市”或者“武漢市江夏區”。
字體大小應該由兩個以上的單詞組成。如《武漢金鳳店》中的“金風”。合夥企業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姓名作為字號。字號由申請人選擇,並經登記機關核準。
行業和經營特點由登記主管機關根據企業的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式,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確定,並用規範用語表述。比如“武漢洪都服裝廠”中的“服裝”壹詞,就是表達行業和管理特點的詞。
合夥企業的組織形式表現為“工廠”、“商店”或“研究所”。比如“北京洪都服裝廠”中的“廠”字,就是表示組織形式的字。此外,合夥企業不得在其名稱中使用“有限”、“有限責任”、“公司”等字樣。公司名稱必須使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普通合夥企業如何命名?普通合夥企業應當在其名稱中標明“普通合夥”字樣,其中特殊普通合夥企業應當標明“特殊普通合夥”字樣;有限合夥企業應當標明有限合夥字樣,但不得標明普通合夥、特殊普通合夥、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字樣。簡而言之,合夥企業的名稱必須有“合夥”二字。
我想註冊壹家公司。公司的名字已經決定了。該公司是有限合夥企業。能叫XX有限合夥嗎?因為妳設立的是有限合夥類型,是有限合夥企業,法理上沒有明確界定,但實踐中無法標註公司二字。
法律參考:
第六十二條有限合夥企業的名稱應當標明“有限合夥”字樣。
公司法第八條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上述法律只規定了妳的企業需要帶有“有限合夥”字樣,但沒有規定是否可以帶有“公司”字樣。
但在實踐中,工商部門往往會參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公司登記管理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設立公司應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得稱為“公司”。
所以不能叫XX有限合夥公司。
建議:1,公司名稱為XX有限合夥;2.直接成立公司,成立XX有限責任公司。
在有限合夥企業中,壹方要承擔無限責任,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所有出資方承擔有限責任。
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和個人獨資合夥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有區別嗎?如果是店名什麽的,也是壹樣的,只要不重復就行(就是某個地區沒有相同行業相同或相近名稱的企業)。
後綴不壹樣。合夥必須以某個地區的某個貿易合夥關系結束,公司是某個地區的某個貿易有限公司。
個體戶不能有名字。
個人獨資企業,只要最後不是合夥企業或者有限公司,壹般都是xx店或者商行,問題不大,但是xx中心不允許。
合夥企業和公司哪個好?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註冊為公司的企業名稱必須有公司字樣。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法人資格和法人財產權。合夥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名稱中不能加公司字樣。建議妳開公司,因為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就算註冊成合夥企業,總有壹天也會註冊成公司。
合夥企業的名稱可以有公司兩個字嗎?鄧鴻律師:實際上,公司也是合夥企業,但是他們的責任形式不同。公司對公司資產負責,股東(即合夥人)對公司負責,以其股份享有權益。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也就是說,當企業的資產不足以承擔外債時,合夥人不得不拿出個人資產來彌補。
如何註冊合夥企業?如果妳打算在網站上做在線信息服務的業務,妳只需要去中國互聯網協會進行ICP註冊。如果是在實體店做商務信息服務的,要向工商局申請考試合格,取得經紀人資格證。至於合夥企業的登記,妳壹定要慎重考慮,因為合夥企業是財產責任無限的。就像個體戶的性質壹樣,妳可以憑房屋租賃合同和合夥投資協議(樣本壹般可以從工商局拿到)以及所有合夥人的身份證向工商局申請登記合夥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後,就可以去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了。
有限合夥企業的名稱只能是XX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可以去商業宣傳平臺上查壹下。其中壹些企業已經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