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申請註銷;
2.區縣住建委初審;
3、市住建委行政綜合服務大廳窗口人員資格審查並出具受理單;
4.申請交給住建委登記中心,證書註銷成功。
業務流程:
(1)受理和初審:主體為區(縣)住建委。
初審材料:
1.二級建造師註銷申請表;
2.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原件;
3.符合《註冊建造師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情形之壹的證書復印件。
初步標準:
1.提交在線信息;
2 .每頁是否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初步審查的期限:
(1) 5個工作日。
(2)復試及備案註銷:復試對象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行政綜合服務大廳人事資格窗口;備案和註銷的主體是登記中心。
復習材料:
1,二級建造師註銷申請表;
2.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原件;
3、符合《註冊建造師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情形的證書復印件。
審查標準:
1.檢查評審材料是否齊全;
2.檢查申請材料是否需要加蓋企業公章;
3.檢查是否提交了區(縣)住建委的數據;
4.檢查申請表的市中區(縣)住建委簽名章是否簽字蓋章。
記錄取消:
材料交由登記中心進行網上備案註銷。
竣工時限:
5個工作日。
二級建造師有《註冊建造師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所列情形之壹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辦理註銷手續。申報程序步驟如下:
第壹步:填寫並提交在線變更信息。
個人用戶登錄→點擊註銷,向企業申報。
登錄企業用戶→點擊註銷,選擇人員上報市級,打印申請單。
第二步:提交以下書面申請材料。
1.二級建造師註銷註冊申請表;
2.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註冊建造師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所列情形之壹的原件及復印件。
用人企業應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匯總表、申請人申請表壹式兩份及附件材料壹式兩份。
應註意的幾個問題:
(壹)申請人的申請表必須是在當地二級建造師註冊管理系統中申請成功後在網上打印的帶有條形碼的申請表,否則不予受理。
(二)已取得二級建造師臨時證書的人員也可申報註銷註冊。
二級建造師註銷註冊不收費。
註冊建造師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註冊建造師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無效:
(壹)用人單位破產的;
(二)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被吊銷的;
(三)用人單位資質證書被吊銷或者撤回的;
(4)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系的;
(五)註冊有效期滿未延續註冊的;
(六)65周歲以上;
(七)死亡或者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八)導致註冊無效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註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註冊機關辦理註銷手續,收回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宣布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無效:
(壹)有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之壹的;
(二)依法被撤銷註冊的;
(三)註冊證書被依法吊銷的;
(四)受到刑事處罰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註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註冊建造師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的,註冊建造師本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及時向註冊機關申請註銷註冊;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登記管理機關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告知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