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契稅不是房產稅,關於房產稅契稅的區分很好理解,但是壹個地區的收取標準是怎樣規定的,誰來繳納及房產證的名稱變更涉及的壹系列問題怎樣解決等等實際的問題自己很難在網上找到答案。下面以河北省為例,引入了省地稅局財產行為稅管理處的文件,希望對大家有用。
房產稅契稅
房產稅契稅咨詢有關問題及解答
發布日期:[2010-04-28 ] 來源: 省地稅局財產行為稅管理處
1、我單位是核定征收企業(房地產),現在區外成立壹個法人分支機構,這個分支機構能否查賬征收?如果不能查賬征收,土地增值稅是否可以清算?
答:這裏所稱的法人分支機構,應該是指獨立具備法人資格的子公司,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因此,只要符合企業所得稅核實征收條件的,征收方式可以認定為核實征收。
根據河北省地方稅務局冀地稅發〔2009〕34號規定:對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其核定征收率在預征率的基礎上應提高0.5至2個百分點,具體比例由各設區市地方稅務局根據實際確定。
對在預征率基礎上提高0.5至2個百分點核定征收率征收的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不再清算。
2、(1)我公司開發的同壹項目,有不同類型和用途的開發產品,比如壹般底層是商鋪,上層是住宅,請問在進行成本歸集和核算時候是否需要按不同的用途和戶型分別核算,清算土增稅是否只有在賬面分開核算,達到普通標準住宅才能享受優惠政策?這樣的話成本需要如何進壹步細化核算?(滄州)
答: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6]187號文件規定:開發項目中同時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應分別計算增值額。因此,對底層是非普通住宅(當然包括商鋪),上層是住宅的開發項目,收入應分別記賬,扣除項目(包括成本)采取合理的方法分攤,分別計算增值額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2)開發公司取得土地證,但是拆遷糾紛未解決,未取得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稅由實際使用人還是土地證所有人繳納?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6]186號規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3、委托、擔保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稅?(石家莊)
答:根據《印花稅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委托合同、擔保合同未在稅目稅率表中列舉,因此不征收印花稅。
4、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無合同金額如何申報繳納印花稅?(石家莊)
答:根據《印花稅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按金額比例貼花的應稅憑證,未標明金額的,應按照憑證所載數量及國家牌價計算金額;沒有國家牌價的,按市場價格計算金額,然後按規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5、如果同壹個企業只是名稱發生改變,房產證的名稱變更還需繳納契稅否?(石家莊)
答:關鍵是看企業名稱發生改變的原因,分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根據《國稅函2002771號》規定由於股權變動引起企業法人名稱變更,並因此進行相應土地、房屋權屬人名稱變更登記的過程中,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收契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重組若幹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75號)規定,由於企業公司制改造免征契稅,企業股權轉讓不征契稅,企業合並免征契稅,企業分立不征契稅,企業出售減半或免征契稅,企業註銷、破產減半或免征契稅,國務院批準的債轉股企業免征契稅,政府主管部門對國資行政性調整和劃轉不征契稅,企業改制重組中同壹投資主體內部無償劃轉不征契稅。
如果企業在名稱變更登記的過程中,不發生權屬轉移,不征收契稅。
6、房地產公司開發建造壹座商住樓,1-2層為商用,以上為住宅,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是否分別計算?(石家莊)
答:因為商用樓與住宅樓性質不同,適用政策不同,計算土地增值稅額時應分別計算。
7、企業匯繳的合同印花稅多繳,是否能申請抵繳銷售環節印花稅?(石家莊)
答:企業匯繳的合同和銷售環節印花稅二者的申報方式不同,匯繳合同屬於核實征收方式,銷售環節征收屬於核定征收方式,是否能抵繳具體根據企業多繳情況不同具體確定。對於計算錯誤確實多繳部分,根據《征管法實施細則》第78條規定,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要求退還的,稅務機關應當自接到納稅人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並辦理退還手續
8、進口業務的壹般納稅人怎樣繳納城建教育費附加,是扣除海關增值稅後繳納,還是按銷售收入銷項稅額全額繳納?(石家莊)
答:根據《河北省城市維護建設稅實施細則》第3條規定,對海關代征增值稅的進口產品,不征收城建稅。
根據《省教育費附加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海關對進口產品征收的增值稅不征收教育費附加。
根據《省地方教育附加暫行規定》第4條規定,海關對進口產品征收的增值稅不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根據《城建稅條例》第3條規定,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9、地下建築物的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石家莊)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範圍內單獨建造的地下建築用地,按規定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的,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的土地面積計算應征稅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或地下土地使用權證上未標明土地面積的,按地下建築垂直投影面積計算應征稅款。
對上述地下建築用地暫按應征稅款的50%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10 、財政專項撥款用於公益性事業,購置展覽教育展品,簽訂合同用貼印花稅麽,稅率多少?(石家莊)
答:根據印花稅相關政策,沒有相應的減免稅規定,購置展品屬於印花稅稅目中購銷合同,應按照萬分之三稅率貼花。
11、 房地產企業何時停止繳納土地使用稅?如果交房日期與合同不符,按哪壹個時間停交?(石家莊)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土地使用權證是享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依據,土地使用權證在誰的名下,誰繳納土地使用稅。
12.房地產開發公司給母公司職工建住宅樓,按成本價售給職工,沒有增值,請問是不是可以不預繳土地增值稅或等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再繳?(唐山)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8-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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