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是對所有權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征收的壹種財產稅。應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出售、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
契稅是指對合同征收的稅,屬於財產轉讓稅,由財產繼承人繳納。契稅涉及的合同,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房屋所有權轉移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應稱為房屋買賣、贈與、交換等土地房屋所有權的轉讓。除了買賣、贈與和交換,還有許多方式可以轉移房屋的所有權。其中,常見的房屋所有權轉移有兩種,需要繳納契稅:因特殊貢獻獲獎,獎品為土地或房屋所有權;或者提前買拍賣行或者提前籌錢蓋房子,只要妳擁有了房子,就相當於買賣了房子。
契稅是重要的地方稅。在土地和房屋交易發生的地方,不管是誰,只要轉移了所有的所有權,就要依法納稅。目前,契稅已經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固定來源,全國各地的地方契稅收入正在快速上升。
各類土地、房屋的權屬轉移方式不同,契稅定價方法也不同。
契稅的計稅依據有四種:
第壹,按成交價計算。交易價格由雙方敲定形成合同,稅務機關據此直接計算稅款。這種計價方式主要適用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和房屋買賣。
二是按照市場價計算。土地和房價絕不是壹成不變的。比如北京成為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後,奧運村的地價立馬飆升。該地段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贈送時,定價依據只能是市場價格,不能是土地或房屋的原值。
第三,是基於土地和房屋的交換差價。隨著二手房市場的興起,換房進入了人們的生活。如果房屋A的價格是30萬元,房屋B的價格是40萬元,兩個房屋互換,契稅的計算自然是兩個房屋的差價,即654.38+萬元。同樣,土地使用權的交換也要以差價為基礎。在等價交換中,差價為零,也就是說雙方都免契稅。
第四,按照土地收益定價。這種情況並不經常遇到。假設2000年,國家將甲單位的土地使用權劃撥給乙單位,三年後,經許可,乙單位將土地轉讓。那麽,乙單位就要繳納契稅,計稅依據是土地收入,即乙單位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收入。
征稅對象:土地增值稅由出讓方繳納,契稅由受讓方繳納。
壹、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由承辦人承擔。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除考慮土地增值稅外,其他由承辦者繳納契稅。
3.房屋銷售:1。以房產抵債或者以實物交換房屋。
2.用房產做投資或者股權轉讓。
3.買房、拆材料、重建新房,都要照章納稅。
四、房屋贈與人不繳納土地增值稅,但受贈人應繳納契稅。
動詞 (verb的縮寫)房屋交換在計算契稅時,要註意是否過戶是壹個重點。
在稅率設計上,契稅采用幅度比例稅率。目前我國采用的是3%-5%的區間,這是國家制定的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在此範圍內自行確定適用稅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自1999年8月1日起,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自用的,暫減半征收契稅。
應納稅額的計算
1、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準。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銷售的市場價格核定。
3.當交換價格相等時,免征契稅;當交換價格不相等時,支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其他經濟利益多的壹方繳納契稅。
4、房屋附屬設施契稅依據(今年新增補充內容):
(1)分期購買房屋附屬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按合同約定的總價款征收契稅。
(2)房屋附屬設施所有權單獨定價的,按照當地確定的適用稅率征收契稅;與房屋統壹定價的,適用與房屋相同的契稅稅率。
稅收優惠
壹、契稅優惠的壹般規定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繼承土地和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的,免征契稅。
2 .城鎮職工按規定首次購買公有住房,免征契稅。
3.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滅失而回購房屋的,應當酌情減免。
二、特別規定
1,企業公司制改革
壹般來說,如果承辦人沒有優惠政策,就征收契稅;另外需要註意的是,不征稅和免稅是不同的概念。
在企業公司制改造中,原企業土地和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2、企業股權重組
股權轉讓中,單位和個人承擔企業股權,企業土地、房屋所有權不轉移,不征收契稅。
但在增資擴股中,以土地使用權認購股份的,承擔者要繳納契稅。
國有和集體企業實行“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造”。職工買斷企業產權,或者將部分產權轉讓給職工,或者通過職工投資將原企業改造為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改造後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承擔原企業土地、房屋的所有權,免征契稅。
3.企業的合並和分立
(1)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合並改造為壹個企業的,被合並企業承擔原合並各方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征契稅。
(2)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分為兩個以上投資主體相同的企業,衍生方和新設方繼承原企業土地、房屋的所有權,不征收契稅。
4.企業銷售
國有、集體企業出售,被出售企業法人註銷,且買方妥善安置原企業職工30%以上的,對所購企業土地、房屋權屬減半征收契稅;原企業職工全部免征契稅。
5、企業關閉、破產
債權人以關閉、破產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清償債務的,免征契稅;對承擔關閉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的非債權人,凡妥善安置原企業職工30%以上的,減半征收契稅;原企業職工全部免征契稅。
6、房屋附屬設施(今年新增)
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附屬設施(如車位、車庫)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的,按照契稅法律法規的規定征收契稅;對不涉及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轉讓的,不征收契稅。
7.繼承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權。
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和房屋所有權,不征收契稅;
非法定繼承人要收契稅。
8.其他人
經國務院批準實施債轉股的企業,對債轉股後新設立的公司繼承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土地、房屋權屬在隸屬於同壹投資者的企業之間無償轉讓的,不征收契稅。
契稅的征收管理
壹、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
契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的其他證明的當天。
二、契稅的征管
妳要先交契稅,才能辦理過戶手續,也就是先簽契證,再辦證。
契稅
當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對不動產繼承人征收的壹種稅。契稅不僅具有與其他稅種相同的性質和功能,還具有證明不動產權利人財產權合法性的功能。稅務機關在征收稅款時,必須先查明產權轉移的合法性,才能準予納稅,並出具新的產權證作為產權合法性的證明。
契稅的特點:
1,契稅屬於財產轉讓稅。
2.契稅由房產承辦人繳納。
最近的契稅變化:
2008年6月5438+065438+10月1日起,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對個人出售或購買該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契稅稅率暫降為1%;個人住房銷售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地方政府可以制定減免費用的政策,鼓勵住房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