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工會經費新政策如下: 1、從工會經費中支付員工的福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2、納稅身份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並且在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小微企業的工會經費可以繼續實施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小微企業上繳的工會經費全額返還的政策。 小微企業工會經費返還的條件為: 1、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2、小微企業已經建立工會組織、獨立開設經費銀行賬戶、獨立進行財務核算。 申報經費返還的材料為: 1、《工會法人資格證書》復印件或成立工會批復文件復印件; 2、企業申請返還工會經費所屬期的工會經費(籌備金)繳費相關憑據復印件; 3、小規模納稅人證明; 4、企業申請返還工會經費所屬期對應的月利潤表復印件; 5、企業申請返還工會經費所屬期的職工工資發放表; 6、小微企業工會經費(籌備金)返還申請表。 返還經費歸屬期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小微企業上繳的工會經費。 工會經費的繳納方式為: 1、工會經費的繳納的總原則是先繳後返,小微企業根據2022年享受免征增值稅的月份,向上級工會申報,經上級工會審核後,按經費來源渠道返還。 (1)建立工會組織的繳費單位,先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組織或者稅局撥繳工會經費,然後其中60%部分撥給所在單位工會40%部分上繳上級工會。 (2)未建立工會組織的繳費,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繳建會籌備金(待成立工會開立賬戶收後,上級工會會將當年留成部分返撥至繳費單位工會賬戶,以前年度未成立工會時繳納的籌備金不再返撥)。 (3)全部職工包括在公司領薪的正式職工和臨時職工,但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員、兼職學生;I資總額包括發放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 2、工會經費的繳納的第二種方式為分級撥繳 (1)根據每月計算出的工會經費(每月全部職工資總額的2%),按當地規定比例向受委托代收工會經費的稅務機關繳納。 (2)剩余60%的部分由企業同時撥付給其所在的基層工會,未設立基層工會的,等待建立工會組織後由各單位撥付本單位工會。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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