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年1月1日開始,我省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費都將改由地稅機關統壹征收。為了讓廣大群眾更好地了解這項重大改革舉措,從今天起本臺與市地稅局合作開辦專欄,為您進行詳細解讀。 社會保險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國計民生。目前,我市地稅機關正在加班加點、全力以赴,做好正式征收前的各項準備工作,進壹步優化舉措、提升水平,盡最大努力為我市社會保險繳費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繳費服務。 安陽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曹思陽介紹說: 按照省委、省政府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行政區域內社會保險費改由地稅機關統壹征收。這次改革,是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中辦、國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的重要決策,旨在調整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職責,建立社會保險費征管新體制和保險基金運行新機制。 那麽,社會保險費征繳體制改革之後,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哪些社會保險費呢? 根據省委、省政府的決定,社會保險費征收職責調整後,地方稅務機關依法統壹征收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概括地說,就是 五險 統征,凡是納入《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範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都由地方稅務機關統壹征收。 此外,由於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中的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部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衛生計生部門正在辦理交接,延後至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壹征收。 從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區域內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壹征收。那麽改革之後,社會保險費征繳模式是怎樣的呢? 這次社會保險費征繳體制改革,將社會保險費征繳模式明確為: 用人單位按照社會保險政策規定依法自行申報,地方稅務機關據實征收。 單位職工應繳費額,由用人單位根據社會保險政策規定代扣代繳,並在規定時限內向地方稅務機關足額繳納。 龍安區地稅局辦稅服務大廳主任崔原: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費額,通過網上申報繳費、銀行代扣、銀行網點實時繳費、自助終端繳費、到地稅辦稅服務廳繳費等方式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由繳費人按照政策規定,通過網上申報繳費、銀行代扣、銀行網點實時繳費、自助終端繳費、到地稅辦稅服務廳繳費等方式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費。 此外,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壹征收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核定的用人單位應繳費額傳遞給地方稅務機關。地方稅務機關依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傳遞的應繳費額,與企業生產經營、財務核算等方面的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比對,按照社會保險費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據實征收,努力做到應收盡收。 從2017年1月1日起,社保費開始由地稅部門征繳。那麽,用人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該怎樣進行繳費登記呢? 根據相關規定,2017年1月1日前已經辦理了社會保險登記的用人單位,在首次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費時,就同時完成了社會保險繳費登記。其中,采取網上申報的,在網上申報系統進行信息確認,完成社會保險繳費登記;采取到地稅辦稅服務廳申報的,在地稅辦稅服務廳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登記。 殷都區地稅分局辦稅服務大廳負責人李彩紅說: 2017年1月1日起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用人單位,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之日起30日內,到地稅辦稅服務廳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登記。辦理繳費登記,目的在於建立用人單位與地方稅務機關的繳費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定繳費的具體種類、途徑和方式等,方便繳費服務。 此外,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的繳費登記,由地方稅務機關通過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信息交換自動關聯完成,個人不用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017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改由地稅部門征繳後,地方稅務機關對單位和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依法進行檢查時,被檢查單位和個人要給予配合。 根據相關規定,地方稅務機關對單位和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進行檢查時,用人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包括:檢查用人單位的賬簿、憑證、報表及有關資料;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與社會保險費繳費有關的資料;詢問社會保險費繳費情況;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與社會保險費繳費有關的資料;采取法律、法規、規章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措施。地方稅務機關調查社會保險費征繳有關案件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給予支持、協助。 社會保險管理是壹個完整的鏈條。社會保險費征繳職責劃轉後,地方稅務機關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通過建立信息***享平臺,實時交換相關數據,實現信息***享,方便群眾繳費。 安陽市地稅局稅政二科副科長金波說: 地稅部門為廣大繳費單位和個人提供了豐富的繳費方式。大家可以通過地稅辦稅服務廳實地申報繳費,也可以通過比如網上申報、銀行代扣、銀行網點、自助設備等其它多元化的便捷方式完成繳費。 社保費繳費單位和個人對應繳費額有爭議的,地方稅務機關將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立繳費爭議協調解決機制,明確專人負責,凡需兩部門***同負責協調解決的繳費爭議事項,主動溝通協商,及時解決繳費單位和個人提出的異議,應對化解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維護繳費人合法權益和正常繳費秩序。 此外,為方便繳費單位和個人及時了解社會保險費征繳體制改革後的相關政策,地方稅務機關將印發致繳費人的壹封信、繳費指南,開展政策輔導、實地走訪,通過新聞媒體、地稅網站、辦稅服務廳、微信公眾號、移動客戶端等多種途徑,廣泛深入宣傳社會保險費征繳政策規定,努力讓繳費人繳明白費、便利費、放心費。若有疑問,可以隨時撥打***咨詢服務熱線,也可以到地稅辦稅服務廳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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