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納稅的時限
延期納稅的時限是不超過3個月。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延期納稅需要繳納滯納金嗎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2‰的滯納金。
但在收到核準延期納稅通知書,經稅務機關批準的延期繳納稅款期限內,不加收滯納金。
申請辦理延期納稅所需條件及材料
條件:納稅人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的短期資金調度困難: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故;國家調整經濟政策和行政指令對某些納稅人的直接影響;三角債或債務鏈造成的短期貨款拖欠;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材料: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當因不可抗力因素申請時,應提供有權認定機關或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的有關證明,災情報告;當因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申請辦理時,應提供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對賬單、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支出預算;當因三角債或債務鏈造成的短期貨款拖欠申請時,應提供資產負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