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牡丹區消防大隊將安排專人每日進行更新維護,在工作日每天更新消防工作動態、消防安全常識、消防法規政策、解答群眾消防難題,同時針對季節、重要節假日、重大活動等的不同防火要求,有針對性地發布消防信息,以“微力量”來構築和諧平安的消防安全環境。 微信公眾平臺是在微信的基礎上新增的功能模塊,通過這壹平臺,可與特定群體之間進行溝通互動。為進壹步做好消防安全宣傳工作,牡丹區消防大隊緊跟時代步伐,創新消防宣傳新模式,開通“牡丹消防”微信公眾賬號。
根據《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應急管理部關於貫徹實施新修改〈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全面實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管理的通知》(應急[2021]34號)和山東省消防救援總隊有關工作要求,在全市範圍內全面實施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
《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規定,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承諾,提交規定的材料,並對其承諾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受理範圍
(壹)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
(二)公***娛樂場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舞廳、卡拉O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等歌舞娛樂場所;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遊藝、遊樂場所;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三)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含)以下、同壹時間容納人數不超過50人的公眾聚集場所(不包括位於建築四層及以上、地下壹層的公***娛樂場所),可以不辦理投入使用、營業消防安全檢查,但申請人主動申請辦理的,消防救援機構應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