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換證申請材料要求
申請人申請換證應當提供下列申請材料:
(壹)本人填寫《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換發申請表》(壹式兩份,附近期壹寸免冠照片,用於制作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2)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藍色)原件及復印件;
(3)黑龍江省安全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黑龍江省工程監理企業項目總監和總監代表的任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身份證件復印件(身份證或軍官證、警官證等。);
(六)中級以上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七)申請總監崗位證書的,需提供國家註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申請董事代表崗位證書,需提供工程高級職稱證書和在監理工程師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證明。
(八)申請監理崗位證書,必須經過監理崗位培訓,具備類似工程的專業知識,並從事具體監理工作,具有初級職稱。
四。更換程序
(壹)申請人向發包人填寫《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換發申請表》。
(二)用人單位在延續申請表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印章後,向工商註冊所在地的市(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延續申請材料。
(三)市(地)受理換證申請材料後,應認真核對換證申請材料是否與原件壹致,是否符合換證條件,在換證申請表上簽署初審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形成匯總表後上報省建設廳建管處。
(四)省建設廳建築管理處復核後,將復核結果在網上公示。
動詞 (verb的縮寫)更換工作計劃更換工作將按計劃分三批進行,時間為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4月20日。
(1)伊春市、綏化市、大興安嶺地區、黑河市、七臺河市、省國家農墾總局、省國家森工總局,更換時間:2006年9月1-10月1。
(2)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鶴崗市、雙鴨山市、雞西市,更換時間:115 2006年10月-11 2007年2月。
(3)哈爾濱、齊齊哈爾、大慶,2007年2月15至4月20日。
不及物動詞其他事項
(1)換發崗位證書期間,原《黑龍江省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藍色)、《黑龍江省工程監理企業項目負責人和總監代表崗位證書》、《黑龍江省安全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和新版《黑龍江省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同時有效。自2007年4月20日起,原《黑龍江省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黑龍江省工程監理企業項目總監和總監代表崗位證書》、《黑龍江省安全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失效。
(二)申請人根據自己的專業、工作經歷、工程業績,按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劃分工程類別,申請專業崗位。
聯系信息:
郵寄地址:黑龍江省建設廳建築管理處
哈爾濱市南崗區東大直街308號
郵政編碼:150001
電話:0451-5364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