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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惠民的對人對己“慷慨大方”

胡惠民退休之後,仍然擔任著騎路孫煤礦籌建處主任之職,沒單位免他職,也沒人過問他,完全脫離了監管。隨著時間的流逝,胡惠民開始盤算如何將籌建處賬號上的巨款挪為己用。他先把籌建處裏的老員工全都辭掉,換了新會計,繳清稅款後註銷了稅務登記。

“探礦權轉讓是我操作成功的,我既然是籌建處的法人代表,那麽這個企業就是我的了。”胡惠民說,“當時我感覺到籌建處這個單位早已被主管部門放棄了,沒人監管,也沒有壹個領導來過問籌建處的事,對於籌建處資金情況也不清楚,我認為這些錢都屬於企業,而這企業是我個人的,這些錢也應屬於我管理、支配。”

胡惠民有個兒子在廣州打工,居無定所,老伴心疼兒子,看中了壹套二手房,想買下來給兒子住。胡惠民想到了籌建處賬上的那筆巨款。他以個人開辦的宿州市工程咨詢研究所的名義打借條從籌建處首先“借走”150萬元,2006年1月至2月,胡惠民分三次匯60萬元到其妻在廣州開設的賬戶,用於在廣州購房。同年6月,老伴突然病故,胡惠民就把老伴買的房子過戶給了兒子。老伴生前在安徽省蕪湖市有個股票賬戶,由女兒代炒股票。老伴過世後,他心裏惦記女兒,就給股票賬戶匯去15萬元。胡惠民自己購買了79.4萬元國債;在銀行存入定期存款***129萬余元;2007年底,胡惠民又花了33萬余元購買宿州市西昌南路現代嘉苑壹套住房。

老伴去世後,寂寞難耐的胡惠民開始廣交女友。“老伴突然去世,我感到萬念俱灰,我想盡快作死我自己。”胡惠民說。

他先給女友年某25萬元用於房屋的裝潢,送年某13萬元用於生活開支及買保險。

這讓年某很感動,鐵下心要和胡惠民結婚。就在兩人準備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時,年某發現胡惠民外面還有不少女人,就果斷地和他分了手,38萬元自然成了她的精神損失補償費。

對其他女友,胡惠民沒有像對待年某這麽慷慨。大家壹起吃喝玩樂可以,但想要錢的話,不管多少,都得給胡惠民打借條。但還不還、什麽時候還,胡惠民根本不問。他先後借款給沈某、張某、許某等人合計105.6萬元。

胡惠民還揮霍30萬元四處遊山玩水,遍嘗山珍海味。“我的身體狀況根本不適合去西藏玩,但我冒著寧願壹死也要去的決心跑到西藏玩了壹圈。”他說,“反正金錢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我得想盡辦法盡快花掉。我從不喝酒,但每到壹處都要買壹瓶當地出產的白酒嘗壹嘗。進廟燒香,我都是整百整百地往功德箱塞錢。”

胡惠民壹***取出公款490余萬元,非法占為己有。

籌建處賬戶上有巨額公款的事情,除了胡惠民以外,還有會計陳某知道。2006年底,當會計陳某被解聘時,她向胡惠民提出自己準備開家窯廠,要借款20萬元。2006年12月14日,胡惠民拿出了4張限額為5萬元的現金支票,自己填寫了1張,其余3張空白支票交給陳某自行填寫,陳某出具了“借籌建處20萬元”的借據,這20萬元就此落進了陳某腰包。

案發後,檢察機關***追回人民幣292萬余元,扣押胡惠民位於宿州市西昌南路現代嘉苑住房壹套及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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