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貸款向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傾斜,信貸資金使用效率明顯提高。調查發現,國有商業銀行退出的行業是供銷社、農資公司和壹些中小企業等,而投向信息產業、交通、能源、紡織、高新技術產業及學校醫院等。
3,建立綜合信用評級制度,增強授信工作的科學性。各國有商業銀行為了控制貸款風險,降低人為因素的幹擾,根據不同行業不同企業類型設置不同的償債能力、財務效益、資金營運和發展能力等指標,每個指標下設若幹量化指標或非量化評價指標,構成了壹個完整的信用評級指標體系;再對每個貸款企業進行綜合評分,並據評分結果授予其不同的信用等級及相應的授信額度(壹般銀行內部都有授信的最低信用等級要求),增加了授信工作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實際可操作性;
4.建立“綠色通道”,區別對待“好”、“壞企業”。各國有商業銀行為了鞏固和重塑銀企關系,根據銀行業的“2-8”規律,為優質黃金戶建立了“綠色通道”,提供 24小時“隨到隨辦”的優質服務;且對優質黃金客戶進行公開授信,從而在信貸資金配置上形成“好企業驅逐壞企業”的良好趨勢。
5.完善信貸決策機制,並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各國有商業銀行在信貸業務的辦理過程中,將調查、審批、管理等各環節的職責進行分解,建立起各層次的貸款審查委員會制度,(審貸會壹周壹次,壹般7天可獲得貸款)。由貸款審查委員成員對每筆貸款提出意見記錄在案,作為貸款出現風險後應承擔責任的憑證,並明確了貸款業務流程各個環節有關人員的責任,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