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共人防工程維護費征收標準:平均7人(含7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按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的0.4%繳納;7人以下的個體工商戶,每戶每年按30元繳納。
3、職工已全部進入最低生活保障單位的免征公用人防工程維護費;只給職工發基本工資的單位減發50%;單位內部有人防工程的,可以在全額繳納公共人防工程維護費中申請返還25%,用於單位內部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經財稅部門確認的其他虧損企業(機構)可申請適當減免。
4、公用人防工程維護費的征收,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委托有關部門代征。並向同級財政、物價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5、公用人防工程維護費的征收實行分級管理。省屬和中央駐湘單位應繳納由省人防行政主管部門收取的公用人防工程維護費;市(州)、縣(市、區)所屬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公共人防工程維護費,分別由市、縣人防行政主管部門征收。
附:湖南省防空地下室搬遷費標準表
時間表:
湖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取費標準表
民用建築類型
抵抗
力
等待
水平
國家人民防空壹類
主要城市
二級國家人民防空
主要城市
三類國家人民防空
主要城市
縣(縣級城區)
國家級和省級貧困縣和縣
收費標準
(元/㎡)
收費區
收費標準
(元/㎡)
收費區
收費標準
(元/㎡)
收費區
收費標準
(元/㎡)
收費區
收費標準
(元/㎡)
收費區
壹個
新建10層及以上(含加層後超過10層)或基礎深度3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築。
6級
2200
底層的建築面積
2000
底層的建築面積
1800
底層的建築面積
1600
底層的建築面積
1400
底層的建築面積
二
10層以下或基礎深度小於3m的新建城市住宅(含危舊房改造工程)。
6B級
1300
按地上總建築面積的6%計
1200
按地上總建築面積的5%
1100
按地上總建築面積的4%計
1000
按地上總建築面積的3%計
八百
按地上總建築面積的3%計
三
新建10層以下或基礎深度小於3m的其他民用建築。
6級
2200
按地上總建築面積的5%
2000
按地上總建築面積的4%計
1800
按地上總建築面積的3%計
1600
按地上總建築面積的2%計
1400
按地上總建築面積的2%計
備註:1。收費對象和範圍:在縣城及以上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新建民用建築(含危舊房改造)的建設單位和個人。
二。收集單位:縣級以上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
三、城市分類:全國人防重點城市:長沙;二類國家重點人防城市:株洲、衡陽、嶽陽;三類國家人防重點城市:湘潭、邵陽、常德、張家界、郴州、益陽、永州、懷化、婁底、湘西自治州、吉首、冷水江;其他縣(含縣級市);國家級和省級貧困縣和縣
四、地上總建築面積是指新建民用建築工程地上和樓層的建築面積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