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意味著互聯網金融行業將告別“無門檻、無規則、無監管”的“野蠻生長”時代,納入法制化、規範化發展軌道。《意見》的出臺也標誌著互聯網金融行業即將迎來大洗牌。運營管理不規範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將難以生存,而正規企業將迎來發展良機。
2.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
明確互聯網保險的業務資質和行業發展。這是央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後,首個互聯網金融分類監管細則。?
3.非銀行支付機構網上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互聯網支付機構要想最終回歸“支付業務”的本來面目,不能有資金池,不能有銀行功能,比如清算業務,不能表現為資金通道。在這種情況下,很多第三方支付機構都表示,托管業務被銀行搶走,會極大打亂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戰略布局。
4.非存款類貸款機構條例(征求意見稿)
有利於完善多層次信貸市場,為發展普惠金融提供制度基礎,也有利於規範民間融資,打擊非法集資,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5.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列舉了十種可能屬於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行為。規定經審理認定屬於虛假訴訟的,人民法院除駁回原告請求外,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對惡意制造、參與虛假訴訟的訴訟當事人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必須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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