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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企業並購的財務風險

財務風險1:目標企業價值評估風險

在確定目標企業後,M&A企業最關心的是根據會計制度的相關會計確認方法和資產評估方法,對目標企業的價值進行合理估計,並以評估後的價值作為雙方交易的底價。影響價值評估最終結果的壹個重要因素是收購企業獲得的關於目標企業實際情況的相關信息。信息不對稱使得很難非常準確地評估企業的價值。價值評估取決於M&A企業使用的信息質量,而信息質量取決於以下因素:目標企業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該M&A企業是出於善意還是惡意;準備合並的時間;從目標企業被審計到被並購的時間長短等等。由於國內會計師事務所提交的審計報告水分很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使得M&A企業很難非常準確地判斷目標企業的資產價值和盈利能力,並可能在定價中接受高於目標企業價值的收購價格,導致M&A企業支付更多的資金或更多的股權進行交易。

金融風險II。流動性風險

M&A占用了M&A企業大量的流動資金資源,會導致M&A企業資產的流動性降低。繼M&A之後,M&A企業可能會因債務負擔過重和缺乏短期融資而出現支付困難。M&A企業采用現金收購時,首先考慮的是資產的流動性。流動資產和速動資產的質量越高,流動性越強,M&A企業就越能順利、快速地獲得收購資金。同時也說明M&A活動占用了企業大量的流動資金資源,從而降低了M&A企業對外部環境變化的快速反應和調整能力,增加了企業的財務風險。如果沒有太多的自由資本,M&A企業將不可避免地采取借貸的形式。通常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過高,使得M&A後企業的負債率和長期負債大大增加,降低了資產的安全性。如果收購方融資能力差,現金流安排不當,流動性比率也會大幅下降,影響其短期償債能力,削弱收購方資產的流動性,從而影響其借款能力和盈利能力。

財務風險三。融資風險

M&A需要籌集大量資金,這將給M&A企業帶來財務風險。融資的方式、結構和資金的使用方式都會產生財務風險。

1,財務風險的融資安排。雖然用自有資金並購可以降低融資成本和財務風險,而且手續簡單,可以作為其他融資的擔保,但大多數企業在並購過程中都存在自有資金不足的問題。目前,我國企業普遍缺乏自有資金,這可能會造成很大的機會損失,特別是將其寶貴的營運資金用於並購,可能會造成企業正常周轉的困難。通過銀行貸款融資可以彌補資金不足,但中國企業平均負債率較高,從銀行再融資的能力有限。銀行也加大了對貸款的審核和控制力度,所以只有實力強、效益好、財務風險低的企業才能得到銀行的支持,其他限制條件;而且債券融資需要嚴格復雜的審批,有相關的規模和指標限制。由於國家法律對用途有嚴格的規定,發行債券獲得的資金很難用於M&A支付;此外,中國二級交易市場發展水平不高,制約了債券的流動性,限制了投資者資金的投向,阻礙了M&A融資券發行規模的擴大。

2.融資結構的財務風險。單壹方式難以解決企業並購所需資金。在多渠道籌集資金的情況下,企業面臨融資結構風險。融資結構包括短期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結構。債務資本包括短期債務和長期債務結構。

3.募集資金使用中的財務風險。企業融資的資金主要用於並購價格、並購費用和增量投入成本。在M&A資金的使用上,企業首先安排的是M&A成本,在M&A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很小。二是支付目標企業的收購價款,可以壹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的情況下,既可以緩解企業融資壓力,又可以在目標企業存在不確定因素時,通過違約降低損失程度;最後是支付增量投資資金,特別是生產經營急需的啟動資金,下崗職工安置費用等等。在資金使用上,既要在時間上按順序保證三個方面的資金需求,又要在空間上進行合理分配。任何不當的安排都會影響M&A效應的及時實現。

財務風險四。支付風險

確定M&A定價和M&A方法後,選擇哪種支付方法也很重要。M&A主要有四種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股權支付、混合支付和杠桿收購。Thldl.org.cn認為,不同支付方式的選擇帶來的支付財務風險最終表現為不合理的支付結構和過多的現金支付,這使得整合運營期間的財務壓力過大。

現金收購是最簡單的並購方式,但不是最好的選擇,因為它的弊端很明顯。首先,使用現金支付工具是巨大的即期現金負擔,公司承擔的現金壓力比較大;其次,使用現金支付工具,交易規模往往受限於獲取現金的能力;再次,從被並購方的角度來看,現金法由於無法延期確認資本利得和轉移已實現的資本利得,從而無法享受稅收優惠,無法擁有新公司的股東權益,將會影響並購的成功機會,帶來相關風險。

換股合並雖然成本低,但程序復雜。對於主並方,證券交易所可以使其免除即期支付的壓力,將由此產生的現金流投入到被並購企業的生產經營中;對於被並購方,證券交易所可以使其股東自動成為新設公司或後續公司的股東,分享被並購企業的利潤增長;此外,由於收入確認的延遲,資本利得稅的支付可以延遲。但是,換股並購也存在壹些缺陷,如改變了企業的股權結構,稀釋了大股東的控制權,可能會稀釋每股收益和每股凈資產。如果委托方和被並購方第壹大股東的控股比例較低,被並購方股權集中,可能會發生委托方和被並購方受被並購方控制的情況。

除上述主流支付方式外,賣方融資以及與現金、股票、權證、可轉債等支付工具的混合支付也逐漸被采用,且趨勢逐漸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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