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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賬準備的會計分錄和核銷、沖銷、轉銷、轉回的區別

壹、核銷壹般是指對往來賬進行核銷,即現有往來賬,待來款或付款時沖減往來賬。沖銷壹般是做帳錯誤需取消該憑證,就按與原憑證內容相同,借貸相反的做壹張新的憑證

二、壞賬準備的會計分錄

1、實際發生壞賬時,核銷,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2、款項可以收回時,轉銷,兩種方法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壞賬準備

三、轉銷,是指隨著已計提減值準備資產的終止確認,而同時將已計提的減值準備結轉。如: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存貨,出售時,同時將計提的跌價準備結轉:

借: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

四、轉回,是指影響資產減值的因素消失,使資產的價值回升時,在原計提的減值準備範圍內將其轉回。如:同樣是存貨,轉回跌價準備: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註:並不是所有的資產減值損失都可以轉回)

擴展資料

壞賬是指企業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極小的應收款項。由於發生壞賬而產生的損失,稱為壞賬損失。

企業發生壞賬,造成壞賬損失是壹種很正常的現象。按照我國有關規定,企業應收賬款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確認為壞賬:

①因債務人死亡,以其遺產清償後仍然無法收回;

②因債務人破產,以其破產財產清償後仍然無法收回;

③債務人較長時期內(如超過3年)未履行償債義務,並有足夠的證據表明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極小。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壞賬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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