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產業可分為環保技術與設備(產品)、環境服務和資源綜合利用三大部分。根據我國現行稅制,我國環保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免稅、按需退稅、稅收抵免、稅收減免、附加扣除、收入減少、加速折舊、低稅率等。按照環保產業和稅種分類,我國環保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及其內容如下:
(1)環保技術和設備
在增值稅方面,對提供技術研發和服務業務所創造的收入,免征相應的增值稅。對部分進口的廢氣、廢水處理、汙泥處理等重大技術裝備及其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免征增值稅和關稅,包括17大型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設備,包括煙氣脫硝成套設備、wesp等大氣汙染治理設備、廢水處理設備、資源綜合利用設備等環保技術裝備及產品。企業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以憑相關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企業所得稅方面,500萬元以下的技術轉讓收入部分,免征相應的所得稅。企業購買並實際使用《節能節水環保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版)》(* *包括水汙染防治設備、大氣汙染防治設備、土壤汙染防治設備、固體廢物處理設備、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儀表、噪聲和振動控制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和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可享受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優惠。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器具扣除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部分設備、器具可享受加速折舊優惠政策。
(2)資源綜合利用
增值稅方面,根據《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服務增值稅優惠目錄》,對以垃圾和農林剩余物為燃料生產的熱或電、以工業廢氣為原料生產的電和熱給予65,438+000%的優惠政策。綜合利用廢渣、工業汙泥、廢氣生產的建材、水泥、生物柴油等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享受70%的優惠;對生產和銷售廢物綜合利用產品的企業,按需給予50%的優惠;對從事電子廢物拆解利用、廢催化劑冶煉凈化、電鍍廢物的企業,按需給予30%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