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總額可以據實列支,計稅工資總額按照實際支付的工資總額填列,不需要調整,因為企業發生的合理工資薪金允許稅前扣除。
核定征收,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註:大額股權或財產轉讓收入也屬於收入總額。
高新技術產品占總收入的比重,其中總收入為剔除不征稅收入的部分,軟件和集成電路行業收入達標。合格的銷售(營業)收入僅指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實行稅前扣除政策行業的企業,其R&D發生當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按稅法第六條規定計算的收入總額減去非稅收入和投資收益後的余額的50%以上(不含50%)。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調整的項目如下:
1.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調整的收入項目:1。非稅收入、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非稅收入。2.債務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所得稅,但中間轉讓所得應納稅。
2.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調整的支出項目:1。職工福利費。2.工會經費。3.員工教育基金。4.五險壹金。5.利息支出。6.業務招待費。7.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8.罰款,罰金,滯納金。9.捐款。
匯算清繳應交增值稅清單怎麽填?
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填寫下表:
1.在納稅調整項目清單第15欄填寫管理費用-業務招聘費用金額。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凡納稅人財務與稅法規定不壹致的,即納稅調整項目和金額。
2.在A105060表中填寫管理費用-廣告費和業務推廣費。
《企業所得稅法》中的納稅調整表規定,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壹致的,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金額填寫在A105060表中。收到上壹年度管理費用發票的,應在進行專項申報和說明後,向稅務機關申請扣除。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屬於當期收入和費用。無論款項是否收到,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該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國家稅務總局發文規定,企業進行專項申報和說明後,允許彌補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當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費用,但彌補費用的確認期限不超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