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股權投資業務(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然後選擇“是”。
企業應當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退稅款。
實際操作中,對於外資企業,由於審計等方面的準備工作,需要要求審計報告最快在3月份完成。稅務局對外資企業匯算清繳的時間要求沒有那麽嚴格,5月底前就可以完成。
內資企業壹般從3月開始,到次年4月結束。主要是稅務部門對內資企業的信用程度不高,所以盡量提前做完壹切,把自由時間留給後面的蛀蟲,以防有事發生。
最終結算的壹般流程
1.獲取年度會計報表。
2.根據會計報表及其具體內容,將內部會計數據調整為稅務數據,並討論納稅或退稅的可能性。
3.在管理層確認會計報表和稅務報表後,準備相關文件並提交給主管稅務局。
從事股權投資的企業銷售收入在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時是否包含股權轉讓收入?
對於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投企業等。),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可按被投資企業分配的股息、紅利和股權轉讓收益的規定比例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企業所得稅法若幹稅收問題的通知》(國[2010]79號)第八條規定,對於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業務招待費可按規定比例計算扣除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