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中國會計師事務所合並行為的順利推進及今後的健康發展,以下幾點應當引起有關職業監管部門和會計師事務所的高度重視。
1、應遵循市場機制的選擇準則
在當前形勢下,財政部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需要采取適當的政策和措施,促進和鼓勵事務所之間的合並。大力推動行業內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完善註冊會計師協會職能,為事務所合並創造良好的條件,提高事務所合並的市場效率。但是,值得註意的是這些措施要以市場機制為準則,即確保會計師事務所能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自主選擇適宜的合並、重組對象,而決不能實行政府強制聯合,搞“拉郎配”。否則,將會嚴重影響事務所以後的和諧運作與進壹步擴展,因為註冊會計師行業畢竟是人力資本高度密集型的服務業,從業人員的親和力、積極性和責任感是決定事務所興衰存亡的關鍵因素。在合並過程中,即使需要借助政府部門的行政權威,以加快實現審計市場的結構調整,政府部門也只能通過制定嚴格的市場準入標準(如由財政部門和證券監管部門聯合發文提高上市公司審計市場的準入標準,比如要求事務所具備50名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註冊會計師、有5年以上上市公司審計的資歷和良好記錄等)來引導、促使事務所通過合並和重組走規模經營道路,不斷提高市場占有率。
2、應合理確定合並後的組織形式
根據《註冊會計師法》第23條和第24條的規定,中國只準設立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和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是由註冊會計師認購事務所股份,並以其所認購股份對事務所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有限責任。這種組織形式無疑降低了風險責任對註冊會計師執業行為的高度制約作用,弱化了註冊會計師的個人責任。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在相當程度上無法滿足社會公眾的期望,其規模擴展只能局限在壹定程度和範圍內。中國財政部2000年3月24日印發的《會計師事務所擴大規模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也不主張采取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而是主張合夥制的組織形式。
合夥制事務所承擔無限責任,合夥人的利益(包括人力資本投資)與事務所的經營業績和發展命運密切相關,更要增強風險、責任、質量和品牌意識。正因為如此,合夥制長期以來是西方國家會計師事務所組織形式的主流,也為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及眾多會計審計界人士所倡導。但本文認為,合夥制並非中國會計師事務所的最佳選擇。理由是,中國人“寧為雞頭,不為鳳尾”的傳統觀念很強,團隊意識較差,實行合夥制不便於事務所做大。同時,中國缺乏個人財產登記制度,也難以使事務所的合夥人真正承擔起無限責任。事實上,即使在西方國家,由於審計“訴訟爆炸”的沖擊和過重法律責任的困擾,對外籌資的局限性,以及規模擴大後內部經營決策和管理難度的加大,許多大型會計師事務所於90年代後也已逐步將合夥制改為有限責任合夥制,事務所以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各合夥人對個人執業行為造成的結果承擔無限責任,合夥人之間不相互承擔連帶責任。將兩種組織形式的優勢有機結合,形成新的事務所組織形式無疑將有利於事務所擴大規模和發展。
3、應建立良好的內部運作機制
合並本身並不是目的,只是尋求更好發展的途徑,因此合並後要盡快實現人事、財務、執業標準的統壹和企業文化的融合,制定出可行的發展戰略(尤其是包括業務類型、服務區域、客戶面向等在內的市場戰略),設計出相應的激勵和制約機制,建立起有效的質量控制和審計風險防範系統。壹味貪大求快,為資格而戰,就極易陷入做大做不強、更做不久的境地。
4、應對合並的趨向有個正確認識
事實上,不同規模大小的事務所,其服務範圍和能力各不相同,大型事務所人員多,服務種類齊全,能夠為大型企業提供全面的會計、審計和管理咨詢服務。中型事務所主要為中小型客戶提供相關服務,同時也兼顧少量較大的客戶。小型事務所人員較少,數量最多,基本沒有分支機構,通常服務於規模較小的客戶和非營利性組織,更適合於提供代理記帳、稅務咨詢等服務,經營的靈活性較強。合並不是旨在消滅數量眾多的中小型事務所,最後整個行業只保留幾個巨頭,而是要形成大、中、小並存,但法定審計業務則由極少數執業質量高、實力雄厚、信譽卓著的事務所控制的行業格局。如前所說,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同樣有自己的特點和優勢,即便在證券上市公司審計和其他類型重要審計業務已完全由“五大”會計公司控制的美國,區域性、地方性的中小規模事務所仍然具有自己的活動空間和競爭平臺,具有很強的生命力。因此,合並切記不能盲目,要根據不同規模事務所的特定而點。
5、應以事務所合並為契機,培育分層競爭與協作相結合的註冊會計師市場結構
經過清理整頓以後,中國目前尚有6000多家事務所,究竟它們應該形成壹種什麽樣的註冊會計師市場結構呢?由於大中小事務所並存的局面,應該可以形成在大中小事務所普遍參與的基礎上,使行業內部逐步呈現以集團事務所和骨幹事務所之間競爭的趨勢。同時又使行業內事務所間競爭呈現分層的特點,大型骨幹事務所之間進行高層次、大市場的競爭,那麽中小型事務所就進行小市場、低層次的競爭。這樣,大中小型事務所壹方面都有競爭壓力,另壹方面又因競爭空間錯開,有利於減少行業內資源浪費,真正實行多層次多級競爭與規模經濟的統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