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費計入到什麽科目?
會議費,按照實際情況計入“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科目。會議費範圍包括會議住宿費、夥食費、會議場地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其中交通費是指用於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壹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會議費應該是真實發生的,首先該項支出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確已支付,先發生了費用再產生支付的過程,然後該項支出是企業在與經營活動有關的會議中產生的,與經營活動無關的支出無須列入。
會議費可以稅前扣除嗎?
會議費能否稅前扣除除了發票之外,稅務機關會要求提供其他證明資料。壹證實會議費真實,合理支出。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會議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者,不得在稅前扣除。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於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蘇地稅規〔2011〕13號)第二十壹條規定,企業發生的會議費,以發票和付款單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企業應保存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對象、會議目的、會議內容、費用標準等內容的相應證明材料,作為備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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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科目是對會計要素對象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類目。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各有不同,管理要求也有不同。為了全面、系統、分類地核算與監督各項經濟業務的發生情況,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各項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和各項損益的增減變動,就有必要按照各項會計對象分別設置會計科目。設置會計科目是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加以科學歸類,是進行分類核算與監督的壹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