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結束後,由中央機關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各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並對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給予適當傾斜。
其中,8個非通用語崗位的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外語水平測試成績合成(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別占25%、25%和50%。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在中國境內的職位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的職位,筆試成績分別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的25%、25%、50%的比例合成。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分別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的40%、30%、30%的比例合成。
其他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並。
公務員考試簡介:
公務員考試,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壹級主任科員及其他相當職級以下公務員錄用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壹級主任科員及其他相當職級以下的公務員,實行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招錄方式。
依照前款規定在民族自治地方錄用公務員時,應當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給予適當照顧。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必要時,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